房地产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甲方将位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
2、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协商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条款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按本合同附件所列为准。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商业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