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研究生住校学习期间有关事务暂行规定根据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的有关内容联合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生将有一段时间到我校住校学习围绕其住校学习期间的有关事务制定本规定一学习方面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按照合作学校要求做好联培生硕士论文的指导工作学校组织开题和预答辩实践活动按照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组织指导联培生开展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和科学研究实践专业选修课为联培生开设专业选修课课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门所得学分可计入学籍单位学分图书借阅联培生享有与我校教师同等的信息资料查阅借阅权限二生活方面住宿学校统一安排宿舍并提供住宿费补贴宿舍用电时间不做限制用电量超出规定额度外产生电费由联培生自行缴纳餐饮学校为联培生办理校园卡享受在松江大学城食堂餐饮的待遇交通补贴学校为联培生每年提供一次交通补贴补贴金额计算方法如下火车参照当年全国铁路旅客列车公布的价目表核定非动车硬座价格轮船四等舱位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原则上参照铁路计算方法往返途中除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的以外一般只能报销直达的车船费车票区间为学生家庭所在地与上海之间补贴方法为凭车票报销往返路费保险联培生除享受学籍单位医疗保障外在住校学习期间学校另外为其购买商业保险除此之外学校不再负担其它医疗意外伤亡等费用三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入学与离校联培生应按规定时间到立信住校学习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住校学习结束应办理相应离校手续准时离校日常管理二级学院配备兼职研究生秘书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与导师共同负责联培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组织关系联培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二级学院相应支部参加相关活动助研助教助管学校为联培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提供方便工作量及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优秀学生评选根据联培生在立信住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工作表现尤其是学位论文的写作情况进行优秀学生评选并给予奖励违纪处理联培生应当遵守协议双方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服从所在二级学院和导师的管理如发生违纪行为学校将相关材料反馈学籍单位情节严重者取消联培生资格四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