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创新与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为了鼓励和倡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与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制订本办法。
学分规定与要求
1. 按照《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学一览》规定,本校注册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完成《创新与实践》必修课程(2学分),才可获得毕业资格。
2.在校学生在读期间,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创新与实践学分项目。
3.学生除申请认定《创新与实践》必修课程2学分外,多余的学分可以申请认定专业选修课学分、或跨专业选修学分、或公共选修课学分。认定专业选修课或跨专业选修课的项目,须具有专业相关性。
4. 认定学分最多总计不超过8学分。每项创新实践只能认定学分一次,不可重复认定。已计入其他学分的课程和活动项目,不再重复计取创新与实践学分。
5. 专科(高职)学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学分认定内容
本办法所指的创新与实践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竞赛类活动:参加专业类、体育类、科技类、创业类、文艺类等方面的竞赛。
2.科技创新活动:参与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学校立项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