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铲车的管理,保障驾驶员、施工人员及铲车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非本项目部生产需要或项目部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铲车作为他用,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非项目部指定的驾驶员一律不得随意操作铲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驾驶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掌握铲车操作方法和安全性能,能够熟练操作,并持证上岗。
开车期间必须集中精力,按章操作,严禁酒后驾车,发现违章操作和酒后驾驶,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
夜间、雨雪或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严禁开车,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部批准方可出车。
6、司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爱护车辆,每次下班之前,要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卫生清理和必要的保养、并加满燃油。
7、每次使用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构架是否开焊、裂开;轮胎是否损伤、气压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现象;各种气压、油压、水压、水温、油温、电压等仪表是否正常;各种指示灯、照明灯、后视镜、喇叭等是否正常;是否有着火或烧焦的异味。
8、每次使用之前要怠速进行发动机预热;检查车辆的转向、刹车制动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存有异常声音或异常震动现象。
9、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车辆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则,礼貌行车,注意车辆和行人安全。
10、每次装料之前,应检查举升液压系统是否正常。装料时,车身回转半径内严禁有人,铲斗装料需越过运输车辆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装料不可过满、装偏;不可装载0.5吨以上的大石块。装料尽可能靠近车斗,不可过猛,以防砸坏车身。
11、装载物料应低速缓慢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将铲斗高速猛冲插入料堆的方式进行装料。进铲不可过深,提斗不可过猛,一次挖物料不可过高。不可出现铲斗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