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及公积金新策解读
各位伙伴,近日福州市政府为了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出台了新的政策,其中包含二手房限购令及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细则,征对此次政策,作如下解读,希望各位从今日起签单一定要注意:
关于二手房交易的“限购令”:
细则:从即日起买方产权人为福州市户口(含五区八县),以家庭为单位,在福州市最多只能购两套房产,第三套限购;买方产权人户口在八县外(包括外省),在福州市只能购一套房产,同时买方产权人需提供在福州市工作满1年社保证明或1年个人工资收入的纳税证明,若无法提供,则无法在福州市购房。
买方收件过户时应提供的材料:
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产权人本人到场即可);
未婚:产权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未婚证明(民政局出具);
离异:产权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
丧偶:产权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配偶的死亡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
军官证(在福州五区八县):军官证、部队开证明(证明目前在此部队服役及婚姻状况证明)、配偶身份证。
夫妻俩一个户籍在本地、一个在外地的:以产权人户籍所在地为准,提供相应的过户时需要的材料,外地户口不得上产权,否则应提供相关证明。
若户籍为集体户的,需提供户主页(若为复印件,需盖与原件相符章)及本人那一页原件。
更名或是认购的单子,签单时也要注意客户的户籍情况,备案时是否属于限购范围。
征对以上限购,对于已签单子处于买方属于限购范围的处理建议:
建议买方将户口迁至福州(五区八县)或办理户口投靠;
征对买方户口在福州(五区八县),已拥有两套房产的,可以建议从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