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出机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翟永新
2013年秋季开学,江苏扬州高邮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轰轰烈烈全面展开,“寄语市长”公共信息平台相关帖子持续不断。“岗位设置”是给教师重新定级,直接关乎教师切身利益。教育系统平静了这么多年,大家已经习惯这种安逸的教书环境了,一石激起千层浪,矛盾顿时显现。老教师抱怨,我们年轻时也曾辉煌过,现在要我们拿出这个荣誉证书,那个赛课证书,还有论文发表的证明,怎么可能?中青年教师抱怨,我们想赛课,想去培训,往往轮不到我们,现在跟我们要材料,哪里有呢?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甚至愤怒,教育行政部门给出了“先纳轨,后规范”总的指导性思路,我所在的单位按“先职称、后教龄、再业绩”的具体措施落实。这样,总体减少了尖锐的矛盾,风波逐渐平息。
回头看成都青羊区的“教师退出机制”。其改革的方向是“优胜劣汰”,为教育事业的更高质量更快发展不断输送新鲜血液。显然无可厚非。从现实来看,打破教师“铁饭碗”,喊了多年,各地都在慎重改革,尽管看到了一些陋习。如,教师一旦评上了高级职称,基本就“混混”了。不思进取不说,甚至“倚老卖老”,在言行上对周围的中青年教师产生“负能量”效果。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改革势在必行。但引人质疑的是,成都青羊区的“教师退出机制”凭一份“评估报告”就成了一位教师的“生死状”,成了“盖棺定论”。其科学性咱不说,评估人员是否会掺杂人情?评估项目是否会考虑到教师年龄的差异?学科性质的差异?单从人文的角度,对教师的积极性有是挫败的。老教师工作了一辈子,最后落了个“人未走茶早凉”的凄惨结局,会动摇一部分优秀莘莘学子对教师职业的选择。
面对突出的矛盾,前面提到的江苏扬州高邮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一些经验可以借鉴:首先,教育主管部门拿出整体改革“三年走”的“先纳轨,后规范”的思路。撇开争议,硬性改革。但又是弹性的,人文的,有三年的“缓冲区”。这就好比提前告知所有教师,在这三年中,对照岗位设置条件,个人需努力或整改的方向。三年后,按硬性指标评估。这就怪不得人了。其次,放权给各单位,发挥民主、针对学校实际、集中集体智慧、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总体指导性意见下,反复征求意见,拿出具体可操作的校本实施方案,在全体教师会上讨论通过。这样既落实了政策,化解了矛盾,同时又取得预期的改革效果,可谓“一箭三雕”。最后,在执行校本实施方案过程中,学校各部门细化考核细则。总的原则是:给青年教师“压”担子,给中年教师“挑”担子,给老年教师“扶”担子。如,老教师很难与青年教师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很难获得荣誉或表彰,但他们可以发挥“传帮带”作用,学校可以设立“最佳导师奖”,一些教师在教学水平上往往很高,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