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目 录
一. 定义 3
二. 目的 4
三. 激励股权数额 4
四. 管理机构 5
五. 被授予人 5
六. 期权的授予、成熟与行权 5
七. 期权的终止与回购 7
八. 限制性股权 8
九. 激励股权处分限制 8
十. 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8
十一. 计划调整 9
十二. 资金及税费 9
十三. 修订与终止 9
十四. 批准生效 9
定义
被授予人
指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计划第六条确定的由公司授予激励股权的人员,包括合伙人、员工及顾问。
成熟期
指公司在向被授予人授予激励股权时,规定的被授予人须为公司持续全职服务的一定期限,被授予人的激励股权将在该等期限内分期成熟。被授予人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成熟进度为公司全职服务满一定期限的,对应的激励股权即为已成熟激励股权,否则为未成熟激励股权。就限制性股权而言,控股股东在依据本计划规定购买被授予人已成熟限制性股权时,应以一定的溢价购买。就期权而言,成熟后的期权方能行权,未成熟期权不得行权。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本计划项下的成熟期为四年,自授予日起开始计算。
代持人
指根据本计划为被授予人代持激励股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