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的价值标准和帐物管理权限,形成资产购买、验收、保管、清理、报损的统一管理标准,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避免资产流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且使用期限超过3年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设备、办公套具、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其他均定义为低值易耗品,参照该制度管理。
第三条、资产的购置、入库与领用
第四条、资产的管理
公司资产包括出租用的资产和自用的资产。
出租用的资产包括出租用的房屋建筑物,财务部管理,设立资产管理台账(已出租台账、待出租台账)。
自用资产又分为办公类和经营类,办公类包括办公设备、办公套具、交通设备、办公用电子设备、办公用的房屋建筑物,都归口行政办公室管理。
经营类包括机器设备、经营用电子设备、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都归口各业务部的管理。
此二类都要设立资产管理台帐(财务部总台帐、部门台帐、个人台帐);资产管理员包括办公物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