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查对制度大全
医嘱查对制度
1.护士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查对医嘱的全部内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执行门、急诊医嘱时,在相应医嘱项目的右下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人进行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下一班护士查对上一班医嘱,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后,在医嘱核对本上登记签名。
4.抢救病人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瓶。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空安瓶。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