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
一、学生证、校徽是我校在校学生的身份标志。新生入学并取得学籍后由学校发给。每学期报到时,由本人持学生证到院系报到,加盖注册章后方能生效。
二、学生证、校徽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送人,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由此而被他人利用,须承担一切责任。
三、学生证(校徽)如有遗失,本人可申请,教务处核定后补发。申请补发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及每学期结束前三周内。补发应具备以下材料及工本费。
(一)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上粘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和学生本人的签名处加盖所在院、系公盖)。
(二)班主任、院系审核意见
(三)在地级以上报纸登载的遗失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