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建筑工程造价
32-1 建筑工程造价构成
32-1-1 建筑工程造价构成的理论要点
建筑工程造价构成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价格理论在建筑工程中的具体应用,其基本要点如下:
1.建筑工程造价是以货币为衡量尺度的建筑产品交换价值,即建筑产品价格。它由活劳动价格、物化劳动价格和剩余劳动价值的价格构成,其中前两种价格具体表现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和间接费用,剩余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利润。
2.建筑工程造价的价格性质应当是合同价格,即在招标投标竞争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定价格,也即市场调节价。
3.建筑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应能反映企业的水平,故建筑业企业应当编制自己的企业报价定额(并作为企业机密)以备投标报价使用。该定额实行量价分离,在量上应体现企业的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效率,使各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直接消耗水平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竞争性和规范性,其中规范性指企业报价定额与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的划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方法和口径一致,报价要分配在分项工程上,根据政府或工程造价中介组织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确定分项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4.工程的利润水平根据竞争的需要由企业在报价时自主确定,不由政府做出任何规定(或定额)。
5.由于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工程变更、索赔、利息等复杂因素,故除固定总价合同外,一般应允许在竣工结算时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以使建筑工程造价能准确反映价值量,使买卖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保证。
6.由于建筑工程造价总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确定的,且供给的是生产能力,故它没有需求弹性,只有供给弹性,即从供给和需求总体来讲,价格变化不会对需求有多大影响,只对生产能力的供给有影响。反过来说,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建筑市场需求数量的变动不会对建筑工程造价造成影响。
7.中介组织在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中可以大有作为。这是因为建筑工程造价计价难度大、管理难度大、结算难度大、价格数额大、变化影响因素多、价格形成的时间长,故价格管理需要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高智能人员承担,这就给中介组织的服务工作提供了广阔的领域,如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仲裁单位、律师服务组织、监督机构等,都可大有作为。
8.工程发包承包价格需要政府进行总控和监督。理由很明显,无论是工程个体或总体,其价格总量都很大,在国民经济总支出和国民经济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作为国民经济的宏观管理主体,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监督与总控,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32-1-2 建筑工程造价构成要素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价格理论,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要素包括活劳动价值、物化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三者相对应的价格。用公式表示即W=C+V+M,其中,W为工程造价,C为物化劳动价值,V为活劳动价值,C+V即为成本。M是剩余劳动价值。
1.活劳动价值的价格
活劳动指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支出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它是生产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只有加进了人的活劳动,才能使过去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生产资料)改变成为符合人们需要的、另一种形式的使用价值(产品)。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单位产品中包含的活劳动数量愈来愈少。活劳动不仅创造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而且创造剩余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活劳动的价值并不是个别劳动的价值,而是社会必要劳动的价值,或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
在建筑工程造价中,这部分价值的价格是由从事施工的工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创造的。前者表现为直接费中的人工费,后者表现为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物化劳动价值的价格
“物化劳动”亦称“对象化劳动”,体现为劳动产品的人类劳动。作为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指物化在生产资料上的劳动,有时就是指生产资料。作为劳动过程的结果,是指凝结在产品中的人类劳动。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它不仅是形成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而且是形成价值的劳动。马克思说,“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物化在它的使用价值中的劳动量决定的,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在建筑工程造价中,物化劳动价值的价格由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中的办公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等构成。
3.剩余价值的价格
剩余价值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创造的总价值中,除了分配给劳动者用以进行生产能力的再生产外,余下的劳动价值。
在建筑工程造价中,剩余价值的价格就是利润。利润进行两方面的分配:一是以税金的形式上缴国家和地方财政,作为社会积累;一部分留在企业,作为企业的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
32-1-3 我国现行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框架
我国现行建筑工程造价构成就是根据上述理论进行构思的,也符合我国改革后的财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趋势。建筑工程造价的费用项目构成如图32-1所示。
图32-1 现行工程造价的构成
32-1-4 直接工程费的构成及计算
直接工程费根据建筑产品的生产特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构成。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同直接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相比,其他直接费具有较大的弹性。就具体单位工程来讲,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需要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加以确定。
现场经费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两方面内容。
1.人工费
(1)人工费的构成。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流动施工津贴,地区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3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人工费的计算。其计算公式是:
人工费=Σ(人工概预算定额或企业定额工日消耗量×相应工资单价) (32-1)
人工工日用量既可参照地方(企业)工料消耗定额子目的工日消耗量,也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工资单价应根据施工招标的要求和竞争的需要由投标时采用的策略来决定。
工资单价,因地区、时间、劳动力市场供求、技术等级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以工程所在地的人工费构成中的各项组成内容作为参考标准来确定其单价。如某地区某一时期的平均工资单价组成见表32-1。
某地区某时期平均工资单价 表32-1
工资构成项目
单价(元/工日)
基本工资
8.50
工资性补贴
6.50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3.00
职工福利费
1.50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1.50
小计
21.00
2.材料费
(1)材料费的构成。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者租赁)费用。材料的构成包括:
1)主要材料。建筑产品的特点之一是需要耗用大量的材料,包括建筑用钢材、水泥、木材、玻璃、砖、石、砂、瓦、石灰等等,范围很广。它们是建筑产品最常用且用量最大的材料,也是材料费的主要部分。
2)构配件。是指构成建筑产品的结构件、配件,主要是混凝土结构件、钢结构件、木制品构件和配件等。
3)半成品。半成品是指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半成品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已被越来越多地采用。
4)辅助材料。是指虽不构成主要工程实体但施工中不可缺少、使用面很广的材料,如润滑油、油漆、胶粘剂、沥青等。
5)周转材料。除了实体消耗外,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些材料虽不构成实体,但是在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消耗,且用量非常大,费用支出多。它包括钢或木模板、支撑、脚手架等。
材料费的构成表明,建筑工程的材料费在建筑产品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通常约占工程造价的65%左右。
(2)材料费的计算。
1)材料费的计算公式:
材料费=Σ(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定额消费量×相应材料单价)
+Σ(周转材料定额摊销量×相应材料单价) (32-2)
材料消耗量可以参照定额子目的消耗量,也可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但工程量必须按照施工图纸确定的实体工程量经计算确定。周转材料摊销量是保证实现具体目标的施工手段的一种消耗量,在市场的竞争中,可体现出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能力。一般来讲,为了赢得工程,降低投标价格,承包商应当降低周转材料消耗量,从而体现企业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竞争能力。
2)材料单价的组成:
①材料采购价,是指材料的市场供应价。均已包含了供销商的手续费、产地运至供销商处的损耗、运费及供销商的采保费等。
需包装的材料,还应另外计算包装费用。
②运杂费,包括运输费用,以及与运输相关的装卸费、驳船费和过磅费等各种杂费。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从供应商处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途中所发生的损耗。
④采购保管费,是指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采购管理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差旅、交通费及材料仓库的保管费。
其计算如下:
材料单价=(材料采购费+包装费用+运杂费+运输损耗费用)
×(1+采购保管费率)-包装材料回收价值 (32-3)
材料单价的组成是材料价格组成的一种概括,具体的材料单价应根据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供货渠道,由承包方与发包方依实际情况用合同形式来约定。
3.施工机械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构成。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在建筑安装工程中使用机械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施工机械使用费是通过台班单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台班单价的费用构成包括:
1)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即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支付贷款利息的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台班折旧费=
机械原值×(1-残值率)×贷款利息系数
耐用总台班
(32-4)
EMBED Equation.3 (32-5)
式中 n——折旧年限;
i——设备更新贷款年利率。
机械原值。是由机械出厂(或到岸完税)价格和生产厂(销售单位交货地点或口岸)运至使用单位机械管理部门验收人库的全部费用组成。
2)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机械的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台班大修理费=
一次大修理费×(使用周期-1)
耐用总台班
(32-6)
一次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理范围,修理工作内容所需更换配件、消耗材料及机械和工时以及送修运杂费等。
3)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包括一、二、三级保养)及临时故障排除所需费用;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随机配备的工具、附具的摊销及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擦拭材料费用和机械停置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台班经常修理费=[Σ(各级保养一次费用×寿命期各级保养次数)
+临时故障排除费+替换设备台班摊销费+
工具附具台班摊销费+例行保养辅料费]/耐用总台班 (32-7)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输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置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工地运至另一工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以及架线费用。
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的计算式如下:
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辅助设施摊销费+[机械一次安拆费×年平均安拆次数
+(一次运输及装卸费+辅助材料一次摊销费+一次架线费)
×年平均场外运输次数]/年工作台班 (32-8)
5)燃料动力费。指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固体燃料(煤炭、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电力、水和风力等费用。
6)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及上述人员在规定的机械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年工作台班以外机上人员人工费用,以增加机上人员的工日系数形式列入。其增加工日系数按下式计算:
机上人工工日=机上定员工日×(1+增加工日系数) (32-9)
增加工日系数=(年制度工作日-年工作台班-施工管理
费内非生产天数)/年工作台班 (32-10)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机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其计算式如下:
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载重量(或核定吨位)×[养路费(元/t·月)×12
+车船税(元/t·年)]/年工作台班 (32-11)
8)保险费。对施工机械实行保险的,按有关保险条款计算。
(2)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施工机械使用费=Σ(施工机械定额或企业定额台班消耗量×台班费用单价)
+其他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32-12)
施工机械定额台班消耗量通常是按照常规的做法综合取定的,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单位工程情况变化较大,概预算定额消耗量只反映了一种平均水平,由于施工方法、施工机械选用上的差异,与实际发生的机械费用常常不能吻合,因此,施工机械概预算定额消耗量可作为参考,承包人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己来确定适当的消耗量。
台班费用单价通常可采用三种办法:一是按台班费用的组成自行计算确定;二是采用现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进行换算,结合自有施工机械设备的购入价格、使用年限、设备大修次数和性能,作出适当的调整;三是采用市场租赁价。相对而言,市场租赁价则可直接反映出机械费用情况。
4.其他直接费
(1)其他直接费的构成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采用保温防雨措施,而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其他设施费用,以及降效所引起的增加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为确保工期和质量,需要夜间连续施工或在特殊施工条件下(如地下室、烟囱、筒仓等)必需增加的照明设施,以及发放夜班补助等费用。
3)二次搬迁费,指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或构件二次搬运的费用。
4)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通信、电子等设备安装工程所需安装、测试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补贴费。
6)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
7)特殊工程培训费。
8)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9)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铁路、公路、通信、输电、长距离输送管道等工程在原始森林、高原、沙漠等特殊地区施工增加的费用。
(2)其他直接费的计算
其他直接费的计算,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安装工程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计算基础。例如某地区建筑安装工程其他直接费的计算如表32-2。
其他直接费计算 表32-2
专业
取费基础
取费率
土建工程
直接费
3.50%
预埋管工程
直接费
5.00%
吊装工程
直接费
4.00%
打桩工程
直接费
4.00%
土方工程
直接费
3.50%
凿井工程
直接费
5.00%
道路工程
直接费
4.87%
桥梁工程
直接费
5.66%
公用管线工程
直接费
5.87%
安装工程
人工费
23.00%
5.现场经费
(1)现场经费的构成
1)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