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章程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权限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以总经理为首的公司领导为一级管理
以工程技术部、生产部、加工车间为二级质量管理,公司设有质量管理部位专职的质量管理机构, 以加工车间主任为组长的质 量管理小组。
以班组长合班组员为三级管理,班组长为质量管理员。
责任权限
总经理
(1) 认真执行“客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国家规定的产 品质量标准,抓好职工的质量意识教育,对企业的质量负责。
(2) 负责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 目标、 近期和长期的质量计划。
(3) 负责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 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 议。
(4) 掌握质量动态及时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5) 负责表彰奖励在质量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惩处 质量事故的责任者。
生产经理
(1) 生产主管对本公司产品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和检查。
(2) 负责对原材料采购以及半成品的质量监控和检查工作。
(3)负责产品的检测结果进行处理:合格产品通知成品库出 库;不合格产品则通报分管经理进行处理,并会同责任部门作出质量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