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六
身份证号码:
户藉地址:
En
邮编: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防止悉性竞争的发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
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
正当竞争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工作成果归属
1.1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括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
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 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
产权均属于甲方亨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作品. 计算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
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
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1.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
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
1.3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 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1.4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届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
途径解决 甲方对成果的权必无异议的,如甲方提出使用要求,乙方同意无条件授予甲方该
成果法定最长期限的独占使用许可权。 甲方应当给予己方合理的补偿-
二、保密的内容与范围
2.1 技术信息
措甲方研制开发或以其它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
实用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核心技术、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改良、技术发明、技术
报告和文档、许可证、设计雷求、服务范转和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运行环境、软件
系统、软件产品源程序/代码、目标代码、软件可执行程序、赦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测试
报告、测斌结果、测试方法、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国画、图像、困形、图纸、用户手册、
操作手册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合作、技术引进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获得技术秘密
的业务画电和内部文件资料等.
2. 2 经营信息
指与四方经营发展战略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战略、市场营销计划和战略、产品信
急、现有客户、洲在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信息、商务机会、经营数据,服务网络需求
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业务计划、进货村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
备忘录、协议书费用预算、设备资源、人力资源、财务报表、利润指标及不公开的财务数
所等-
3 其他
2. 3.1 乙方加业务往来或其他任何方式所知悉的甲方所局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的商业秘密,以
及甲方依照法律规定 ( 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 或有关协议的约定 (如技
术合同、合作协议等 ) 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2.3. 2 围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要求己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三、围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对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有效使用、转移等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和控制系统.
3.2 保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
3.3 对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科密的科研办公、生产车间等场所,按保密的程度确定不同的
等级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泄露技术秘密,
3.4 若甲方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或者已不能为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
竞争优势,则保密条元自行终止
四、己方的权利与义务
4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顾行
与其工作简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围广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己方
亦应本着谦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入或者持有
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时属于第三方但四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以保持其机密性.
4.2 除了展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己方承诺,未经申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全任何第三方 (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生该项
秘密的四方其他职员 )知赤局于中方或者虽届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质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二.3 乙方系谱,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优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己方违反上壕承诺而导致里方得
人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按时,己方应当承担四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党用; 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
对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轧偿, 上述应诉营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一中各除.,
二. 4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四方事先同意,不在与四方生产、经营同闫产品或
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 合伙人董事、
蓝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5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伟真、磁带、磁得、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
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己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
已同意将这些坊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申方, 四方应当在乙方到还这些哉体时,给予己方相当
于坊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俱、
4.6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和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起着乙
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己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
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围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部有所有权的其他加体上,并把
原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己方无须将载体运还,甲方也无须给予己方经济补堪
4.7 不得刺探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和复制、采用磁盘、胶
片和电子邮件等) 著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4.8 不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 或协助任何第三方使用虫方已党所和使
用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4.9 应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职务所涉及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被第三者
知二及使用;如发现因为自己主观或客观过失而造成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地窖,
应及时向四方陈述其过程并采取应急措施
4.10 己方无论是否仍在甲方任职,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己方应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