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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难点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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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 上传于:2024-08-28
农村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难点及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农村婚姻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呈逐年上升趋势传统的婚姻观念受到冲击呈现出新的特点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不仅是个人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婚姻诉讼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和谐社会同时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问题由于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的不具体不明确导致实践操作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也不一致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同样也影响了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新形势下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肤浅看法以抛砖引玉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村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就笔者所在法院而言2009年离婚案件201件占民事纠纷的272009年240件占民事案件的312009年260件占民事纠纷的33以上审理婚姻案件成为法庭的重头戏如上文所述离婚案件的增多会造成离异子女的增多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其危害性不容忽视应引起高度关注造成离婚率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因一是传统的婚姻观念发生变化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不再满足于平淡的精神生活但由于素质不高对精神生活的理解发生偏移一些先富起来的农民在腐朽思想的影响下出现了婚外情二是感情基础薄弱一些年轻人思想过于开放草率结婚婚后不久即发现双方性格不合又匆匆走上离婚之路三是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封闭的村庄做工经商转移到农业以外的行业中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开始了一场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和社会身份的深刻变革外出打工人员由于接触到城市的一些新事物和新理念思想发生改变给以前相对较为稳定的婚姻带来了较大冲击由此导致双方长期分居婚姻逐渐走向破裂在目前我院所审理的案件中外出打工人员离婚率占有很大比例2当事人提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困难离婚纠纷案件因为自身的特殊性相对于其他纠纷来说当事人举证较为困难就是目前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中遇到的最为突出的一个难题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形但该规定中的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恶习等情形因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外界知之甚少加之夫妻二人在生活中处于相对较为封闭的境地在二人的世界里一方难以获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特别对于女方来说举证更为困难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来讲是女方在男方处居住知情者也往往是男方亲属和邻居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出现纠纷时他们根本不愿意为女方作证这样在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一种现象那就是当事人在举不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被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待过6个之后再次提起诉讼直至解除婚姻关系为止我院审理于的农村婚姻案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当事人起诉两次或两次以上将第一次离婚诉讼作为铺垫专为第二次离婚诉讼时打基础如此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在目前法院审判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浪费了审判资源3无过错方获得损害赔偿率极低在婚姻纠纷案件中无过错方请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实现困难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而导致离婚的多但无过错方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却很少离婚损害赔偿难以实现大部分当事人因无法完成举证责任而导致法庭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就是目前离婚案件审理中一个人所共知的不争事实我院2009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主张损害赔偿的有60件而获得本院支持的仅有2件造成该情况的原因亦是举证困难如前文所述通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要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极为不易事实难以认定赔偿权利当然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难以实现笔者认为除上述举证困难的原因以外还有法律适用方面的原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解释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就要求一方必须有与他人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事实而实践中有的当事人的第三者并不稳定有的是通奸行为有的属于姘居有的虽未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与婚外异性存在着经常性的不正当性关系由于上述司法解释范围过窄上述情形不能视为与他人同居夫妻双方有互相忠实的义务一方与婚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是造成夫妻离异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受害者所受到的精神打击是显而易见的但在离婚时其精神损害却得不到赔偿得不到法律的救济违法者也得不到惩罚这也是造成离婚损害赔偿难以实现的重要原因4彩礼返还存在蔽端在农村离婚案件中彩礼返还问题一直是个比较敏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这和彩礼的性质和农村的风俗习惯有关在婚姻法解释二出台之前各地法院对彩礼性质的认定及返还问题上处理不一致有的法院将男方在婚前所给付彩礼一般按赠予处理不存在彩礼返还问题有的按照农村习俗根据双方当事人结婚时间长短酌情予以返还婚姻法解释二出台后对彩礼返驼还问题做出了规定该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因查明属于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笔者认为该解释前二条规定易理解和操作但第三条规定既太过笼统不易操作也不科学给审判实践操作带来了混乱理由一是该条规定采取的是不问过错原则即不问当事人离婚存在的过错只有离婚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应予以返还反之离婚时并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就不予返还实践中一些案件双方结婚时间较短离婚时男方生活条件较为富裕女方便可不予返还彩礼这对男方来说会显失公平也会给一方借离婚之名以骗取彩礼为实的人有可乘之机二是该条规定不管当事人结婚时间的长短也未说明是全部返还还是部分返还存在有蔽端农村女方一般是用男方的彩礼来购置婚前财产这些财产会随着时间的增长损坏或消失双方结婚若干年后这些财产的价值会很大程度的降低而再让女方去返还男方的彩礼对女方而言也会显失公平三是该条规定在审理实践也不易操作无法用具体统一的标准去衡量给付人在离婚时是否能够达到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也不容易掌握会给法官造成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因此笔者认为需要对该规定加以修改5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不一致保护不力在国家农业政策调整后土地利益越来越受重视在农村离婚案件中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请求越来越多且情况复杂难以处理在目前的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致关键在于对涉及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分割问题是否属于法院审理范畴的认识不一致有的认为当事人承包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土地经营权亦应由政府核发故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法院不应予以处理而应由政府处理有的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于民法调整范畴法院应予以处理还有的认为应有条件的予以审理即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对承包土地经营权产生争议后经当事人协商或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可在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中予以确认达不协议的不予处理认为这样既然可减少法院审判中的涉农矛盾也回避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中的难题由于上述认识和理由不一致造成处理中千差万别而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需要规范和统一二解决问题的对策笔者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上的缺陷也有离婚案件自身性质和农村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有关要从根本上解除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予以建立或完善1加强法制宣传和广大农村推行婚姻价值观的道德教育和谐的婚姻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和万事兴离婚案件增多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社会危害不可低估要从源头上来预防和控制离婚率的增长当今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逐日渐成微亟待建立新的价值观念要在农村加强法制宣传大力推行婚姻价值观的道德教育倡导符合道德伦理的婚姻价值观摒弃影响婚姻和睦的不健康因素帮助农民树立和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以建立良好而美满稳定的婚姻家庭控制离婚率的增长2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婚姻纠纷的机制处理农村婚姻家庭引发的纠纷是一项社会的系统工作需要多方参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对婚姻家庭中出现的矛盾要加大调解力度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耐心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助双方明白彼此间面临的差异和改进沟通方式鼓励夫妇双方努力维系婚姻发挥家庭功能减少婚姻中的冲突即便通过调解双方仍不合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将离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组织乡镇司法所的积极参与可以有效避免夫妻双方矛盾越来越大裂痕越来越深也能够取得第一手资料对于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恶习等情形引起离婚的可帮助受害方举证为受害方作证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要加强巡回审理力度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弘扬社会正气与基层组织互相配合努力化解婚姻纠纷消除影响婚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法官应注重行使释明权把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调查有机结合起来上文笔者分析了当事人举证难的现状及原因有人认为要解决这些难题应对婚姻法是否准予离婚的原则作修改即准予离婚不以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而以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屡标准认为当事人既然到法院起诉离婚就说明夫妻双方感情有问题夫妻感情破裂的可能性很大法院在经过调解后如一方坚持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虽然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对这些说法笔者认为不妥在当前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放宽离婚的门槛只会造成离婚率的增长给社会造成更多的不安定因素也不符合婚姻法的立法本意而要解决当事人举证难的问题笔者认为一是要加大和注重行使释明权针对农村广大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明确告知举证责任及举证范围列举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在哪方面提供证据如何收集和提供证据引导他们举证二是要把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和法院调查取证有机结合起来法官要克服坐堂问案的思想主动询问当事人相关事实使双方主张证据存在的矛盾错误暴露出来对方承认某些有利于另一方的事实也减轻了另一方的举证责任法院审判追求的目标是实体公正而不仅是程度公正对当事人提供出证据线索因自身原因不便于收集的应指导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官应及时收集必要时应到基层组织左邻右舍进行调查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避免出现当事人重复起诉的怪圈降低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门槛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无过错方实现损害赔偿困难的原因一是举证难二是立法上的缺陷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是对证明与他人同居这一事实采信上要从宽把握不要过于苛刻在无过错方举出初步证据和损害后果后由对方就该初步证据如相关照片录像书信手机短信悔过书证人证言等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其不存在有过错行为否则推定其存在过错另外因为该种情形公开取证的难度很大所以无过错方提供的证据一般都是偷拍或偷录的根据最离高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这些证据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德法院在审理时应予以采信婚姻关系不是单纯的财产关系或契约关系而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或伦理关系夫妻关系中一方对对方享有绝对的排他的专有的感情寄托及性权利这些是构成婚姻大厦的基石实践中有的人虽未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但与婚外异性保持着经常的不正当性关系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最大杀手因此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应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笔者建议应将与婚外异性有性关系的情形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范围加大对无过错方权利的保护建议修改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司法解释笔者上文分析了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存在的蔽端认为这种不分当事人的过错不管结婚时间长短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符合农村婚姻彩礼返还的实际情况既然不科学也不合理笔者认为婚前给付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的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待要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引入过错责任原则要考虑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根据上述情况的酌情予以返还如结婚未满一年的可判决返还大部分彩礼结婚未满二年的可判决返还少部分彩礼二年以上如无特殊情况的一般不应再予返还也许有人担心这样会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但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尺度取决于法官的自身素质及对法律的认识可通过提高法官素质等途径解决但不能因此牺牲一方应得的利益而保护一方不合理的利益因此笔者认为应将该条修改为婚前给付离婚时给付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当事人结婚时间长短及当事人的经济状况酌情予以返还6应加大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享有的权益就是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即为用益物权在夫妻离婚时这一用益物权是可分的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对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予以审理保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因各地发包的方式不同当事人承包土地的时间与婚姻关系成立的时间不一致造成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承包土地经营权分割难度加大情况复杂因此在处理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农村妇女已实际耕种土地但未与发包方签订农业承包合同亦未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能用司法权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就实际耕种的土地要求分割的不予支持对于婚后另一方户口尚未迁入的因其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亦不应予以支持2签有土地承包合同或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处理时要强化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之民法原理进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无损于其经营价值则可按照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子女抚养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及经济能力等因素合理进行分割如分割有损于其经济价值则应将承包土地归一方经营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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