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考录的大纲中,基本上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学以及教育法律法规这几门主要的课程,同时这几门课程也将占用广大考生相当多的时间去复习,主要是因为很多的地方在大纲中是泛泛的说明考试的科目和方向,都没有很细致的出现具体学科的考核内容。一方面说明教师考试中相关部门希望考生全面复习,系统的掌握相关的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另一方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考生拿到书都会无从下手,在不知道复习重点和复习方式的时候,总会感觉到会有事倍功半的感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这些考试的基本科目,下面将从总体和分科目的对这些课程的复习进行梳理。
一、全面把握,系统复习
从总体上说,从教师招考四个考核学科的整体来看,四个部分的内容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教育学是我们以后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只有掌握了教育的基础规律、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才能使得教师对教育有最基础的积淀。而心理学则是对教学过程中所出现的主体关于人的心理基础理论,只有知道了教育活动的主体的心理,才能更好的发展老师和学生的心理健康,同时老师也能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或青少年的心理特点给与适当的教育。而联接教育学和心理学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