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就________________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 _____ ,共有客房__ 间,卫生间 _ 间,面积约为__ 平方米(现名称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__ 年__月__日至 __ 年__月__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年租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一年的租费。
第五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由客栈经营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出卖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
2、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3、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承诺将本租赁场所作为客栈公众聚集的场所,甲方提供甲方现有资质,乙方直接经营即可;
2、如需对房屋进行小幅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在租赁期届满时同等条件下,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房屋若不继续出租,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如继续出租,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逾期达到30天);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