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原材料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在钢筋原材料进场时需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到现场,检查产品出厂质保书,检查外观质量,核对进场规格、数量、炉罐批号,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将检验结果同出厂质保书(质量证明书)上报监理部审核。
2.钢筋原材料进场后,须按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现场见证抽样检验,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冷拉钢筋每批不大于20T),检测不合格,须双倍取样复试或退场,复检不合格,不得进场使用。
3.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4.当一次进厂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5.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6.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