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一、混凝土用原材料
1、水泥:
宜用抗压强度等级为42.5MPa及以上的纯硅酸盐水泥(P•Ⅰ、P•Ⅱ)或普通硅酸盐水泥(P•O)最好为早强型(R),其质量应符合GB/T175—2007的规定。水泥必须选用大型、旋窑生产、质量稳定且富余强度较高的生产厂。
水泥必须有质保书方可入库使用,且每批次都需检验。水泥检验应检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需水量、细度等项目。
禁止不同牌号的水泥混用。
注意水泥储存期,不可受潮结块,并不得大于三个月。
生产使用中,发现有影响砼强度的问题,应即汇报处理。
水泥散装仓收尘设备,必须始终保持完好有效,即时维修。
粗骨料(碎石):
应选用质地密实坚硬的深成火成岩(如辉绿岩、花岗岩等)。其抗压强度应不小于120MPa(在水饱和状态下),压碎指标应小于10%,其质量应符合GB/T14685—2011中Ⅰ类碎石的规定。
碎石颗粒级配:按GB13476—2009规定,PHC、PC型管桩应选用粒径为5-25mm连续级配,表面粗糙的石子;按JC888-2001规定,PTC型管桩应选用粒径为5-20mm连续级配,表面粗糙的石子。其粒级级配范围如下表:
公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