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锦新村住宅工程监理单位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交底提要交底依据监理交底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龙锦新村工程监理组龙锦新村住宅工程监理单位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交底依据一交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现行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勘察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设计施工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二监理交底依据相关内容及说明建筑法建筑工程监理第三十二条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龙锦新村住宅工程监理单位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七条四不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