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代表人XX身份证号码XX住址XX联系电话XX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屋面漏水倒坡积水2地坪空鼓开裂起砂3内外墙抹灰等饰面脱落4主体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及其他应保修内容56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