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3.权责:
3.1行政部负责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负责对该制度的更新和改版;
3.2生产部负责对该制度的执行;
3.2行政部人员、各车间班组长及以上领导有监督的责任。
4考勤管理:
4.1 实行电子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的办法,两者不符合时以电子考勤为准(考勤机工作正常的情况下)。
4.2标准考勤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 13:00-17:00.
4.3严禁迟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现代人打卡者,双方违反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
4.4如果出现因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则由本
人到车间进行登记,并由直接上级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4.5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到达车间均属于迟到,30分钟以上未到岗位也未请假视为旷工一天。
5.作业内容:
5.1基本礼仪礼貌
5.1.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