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练习
一、单选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以下项目中,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项目是( C )
A、职工福利费 B、工会经费 C、职工教育经费 D、社会保险费
2、某服装厂2008年度毁损一批库存成衣,账面成本20000元,成本中外购比例60%,该企业的损失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确认,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 B )元。
A、23400 B、22040 C、21360 D、20000
3、在汇总缴纳所得税时,企业境外所得超过规定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 B )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A、三个年度 B、五个年度 C、八个年度 D、十个年度
4、企业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 )。
A、油料作物的种植 B、糖料作物的种植 C、麻类作物的种植 D、香料作物的种植
5、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从( C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获利年度 B、盈利年度
C、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D、领取营业执照年度
6、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D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7、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C )加计扣除。
A、5% B、10% C、50% D、150%
8、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 D )加计扣除。
A、10% B、20% C、50% D、100%
9、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预缴,年度终了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汇算清缴。其预缴、汇算清缴的规定期限分别是( D )。
A、7日、45日 B、10日、3个月 C、15日、4个月 D、15日、5个月
二、多选
1、企业在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有( BCD )。
A、购买国库券到期兑现的利息收入 B、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
C、收取的逾期未收回包装物的押金 D、无法付出的应付款
2、企业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BC )。
A、坚果的种植 B、农产品初加工 C、林木的培育 D、茶的种植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范围的有( BCD )。
A、为雇员年终加薪的支出 B、为退休雇员提供待遇的支出
C、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险的支出 D、为雇员提供劳动保护费支出
4、以下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保险费用为( ABD )。
A、政府规定标准的基本养老基金支出 B、政府规定标准的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C、职工家庭保险费用支出 D、企业货物保险支出
5、企业申报的广告费支出应具备以下条件( ABCD )。
A、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B、已支付费用
C、取得相应发票 D、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6、在“两税合并”前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下列过渡期政策规定正确的有(ABCD)。
A、2008年按18%税率执行 B、 2009年按20%税率执行
C、2010年按22%税率执行 D、2011年按24%税率执行
三、判断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 √ )
2、企业发生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所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视为企业的财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 ( √ )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产业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得享受此项优惠。 ( × )
四、计算
1、某资产总额900万元的运输公司2008年成立并开业,2008年全年取得营运收入692万元,取得合作方违约罚款收入18万元。当年各项营运成本及费用支出460万元(不含工资、福利等),缴纳营业税等税金22.84万元。该公司有职工60人,当年列支工资总额14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职工福利费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支付财产保险费和运输保险费共计15万元,因运输事故损失40万元,得到保险公司赔偿22万元,用于职工已购商品房修理支出80万元。
该公司会计人员计算全年企业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692+18-460-22.84-140-3-20-3-15-40-80=-73.8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0
请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具体分析该公司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错误之处并列出步骤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
答案:(单位:万元)
(1)职工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140×2%=2.8<3,只能扣除2.8万元
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140×14%=19.6<20,只能扣除19.6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140×2.5%=3.5>3,可以扣除3万元
(2)得到保险公司赔偿22万元不应扣除。
(3)80万元宿舍建造支出不能扣除。
(4)应纳税所得额=692+18-460-22.84-140-2.8-19.6-3-15-40+22=28.76
(5)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适用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8.76×20%=5.75万元
七、关于准备金的扣除
从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角度考虑,为防止企业虚增资产和利润,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对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该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另外,为了减少投资和运营风险,某些行业会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一定的风险准备金。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主要是考虑:一是不符合真实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只有实际发生的损失,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是为了应对将来的资产损失或投资风险,并非企业实际发生的。二是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由于企业提取的各种准备金是企业预计发生的潜在损失,各国所得税法一般不允许其在税前扣除。特别是当前我国面临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外部监督不力等状况,如果对企业提取准备金的税前扣除不加限制,就会导致税基被侵蚀。三是体现风险自担的原则。企业提取各种准备金实际上是为了减少市场经营风险,而这种风险应由企业自己承担,不应通过税前扣除将风险转嫁给国家。
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也就是说,企业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原则上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考虑到金融企业,特别是人寿保险、财产保险、风险投资和其他具有特殊风险的金融工具,经营风险高,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较大,各国在所得税处理上一般都允许提取一定比例的准备金在税前扣除。因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拟在部门规章中对金融企业准备金的税前扣除问题作出专门规定。除此之外,一般行业提取的各类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不允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