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流 程
一、注册公司
第1步、经办人使用电子证书在市场监督局网站注册用户;
第2步、市场监督局网站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申请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2.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5.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二、申请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向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纸质,单面打印)
三、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四、申请公司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