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反对随意惩治“谣言”?有三点原因
作者:陈季冰
在很多情况下,发布和传播一个信息的人们并没有能力判断该信息是真实还是虚假,他们的本意也是希望以此来产生正面的社会效果。
谣言,轻则令人心烦意乱,重则造成各种损失。因此人们憎恨谣言,政府出于各种各样的考量,也经常积极地打击谣言。
然而,就像世界上许多其他事务一样,未经审慎的程序和审查,仅凭善良愿望的行动往往不能达到善良的初衷,有时甚至很容易走到它的反面。随意惩治“谣言”就是这样,它会造成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所谓谣言,就是事后被证明虚假(不正确)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谣言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我们的社会生活。
政府办的气象台发出预报,说今天下午3点某地会有暴雨,结果这场预报中的大雨没有如期而至……这也可视为一个“谣言”。那些因为担心暴雨而改变了原计划的老百姓或企业也会由此蒙受的实际损失,至少,这一则误报会给他们造成不便。
我之所以要特意在“不正确的信息”之前加上“事后被证明”,是因为一句判断性或预告性的话是否正确,总是要在事后才能得到确认。
在我看来,动辄呼吁严厉打击“谣言”的人犯的是“事后诸葛亮”的毛病,他们往往依据一件事情终结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