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员工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聘用制度
第三章 培训制度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五章 请假、休假制度
第六章 薪酬制度
第七章 福利制度
第八章 离职制度
第九章 保密制度
第十章 办公用品、设备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其他规定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制度,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员工权益和明确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生效与解释
2.1本规章制度自2018年7月起正式执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本手册未尽事宜,人事部有增加或者修正权限。
2.2适用范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 聘用制度
第三条 岗位需求
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上报增加人员编制申请,具体流程为:
3.1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交副总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人事部执行招聘。
第四条 录用原则
4.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的方式进行录用。
4.2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3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招聘和选拔员工时,优先考虑内部优秀员工。
第五条 试用期
5.1新进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
5.1.1公司可依员工的实际情况缩短或延长试用期,延长期限不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期限;
5.1.2试用期届满前,经公司考核合格的员工,予以正式录用。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2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5.2.1伪造学历、证书及工作经历;
5.2.2个人简历、职位申请表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
5.2.3患有传染性、精神病或其他特殊疾病者;
5.2.4酗酒、吸毒、有犯罪记录者;
5.2.5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符合岗位要求;
5.2.6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
5.2.7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第六条 录用程序
6.1新录用人员报到当日,需要带齐以下证件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
6.1.1身份证原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注:若身份证正在办理中,可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
6.1.2学历、学位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6.1.3职称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6.1.4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6.1.5一寸蓝底彩照3张;
6.1.6人事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2新员工自报到之即日起一个月内,公司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
6.2.1在合同期内,公司若发现员工入职时提供的个人简历、填写的职位申请表、合同提供的个人情况、材料虚假或与事实不符,公司将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6.2.2签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第七条 试用期与转正
7.1新员工的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短为2个月(根据个人能力情况和合同年限可作时间调整)。
7.1.1试用期员工经考核确认符合转正条件的,予以转正,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个礼拜提交书面《转正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提交副总审批,审批结果送报人事部备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通知本人,并进行转正面谈;
7.1.2转正审批通过后,员工于《转正申请表》上标注的转正日期起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第三章 培训制度
第八条 为进一步开发公司人员生产力,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公司各岗位培养和输送符合企业文化以及发展需要的专业化优秀的员工队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九条 入职培训的目的
9.1使新员工了解和掌握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入公司团队,开始其新的职业生涯。
9.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
第十条 入职培训的内容:
10.1企业文化;
10.2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10.3岗位专业培训;
10.4外部培训
10.4.1公司鼓励并支持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提供有关的技能培训机会,员工须认真履行个人培训/发展计划。
10.4.2为了确保接受公司出资的技术培训的员工将所学知识、技术应用于公司的经营运作中,公司将根据具体的出资金额与员工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根据培训费金额,培训服务合同的服务期如下: (“培训费”指公司为此培训所支付的所有费用,“服务期”指培训结束之日起算的日期。
员工如因自身原因未能顺利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归还所资助的全部费用。
获得资助的员工将根据公司所资助的学费金额按以下标准与公司签订额外的服务合同:
(“学费”指公司为此所支付的所有费用,“服务期”从员工完成所有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算。)
学费
服务期
人民币500元(含) - 1000元(不含)
6-12个月
人民币1000元(含)-5000元(不含)
12-24个月
人民币5000元(含)-10000元(不含)
24-36个月
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
48个月
如员工在承诺的服务期限内辞职,将按照协议相关条款,赔偿相应培训费用。
如员工在服务期内工作表现良好,经双方协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对未履行部分的服务期实行按比例赔偿。
员工在此“服务期”内辞职的,须根据未完成“服务期”按比例向公司支付由公司资助的培训费。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 作息时间
12.1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大小周(每日7.5小时,一周五天,一周六天)。
12.1.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第十三条 指纹打卡细则
13.1 员工上、下班均需指纹打卡。
13.2漏打卡的员工应及时在钉钉填写补卡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核实并审批后提交人事部存档备案;
13.3每月漏打卡次数不得超过2次,第3次按20元/次处罚(因公外出除外);
13.4严禁员工因迟到而故意不打卡,发现1次按50元/次处罚;
13.5公司可根据具体管理需要调整处罚金额。
第十四条 外出
14.1员工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前钉钉填写提交外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人事部存档备案;
14.2不遵守外出流程的按矿工处理;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
15.1员工当月允许两次(除同一天)30分钟内的迟到不扣罚薪资;
15.2员工当次迟到和早退时间在20分钟内的,罚款10元,第二次则双倍即20元、第三次40元,第四次80元,以此类推;
15.3员工当次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但不超过60分钟的,罚款50/次;
15.4员工当次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即扣3倍工资;
第十六条 加班
16.1员工因工作需要安排节假日加班的,应提前在钉钉提交加班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人事部存档备案;
16.2节假日临时安排加班未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单的,应以邮件形式提交加班申请,主送部门负责人,抄送人事部,并于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交书面加班申请;
16.3节假日加班当日需提交工作汇报,主送部门负责人,抄送副总;
16.4节假日加班实行调休制度,按1.5倍还休,(如节假日加班1天即可以休息1.5天)员工应于加班后三个月内调休完;
16.平时加班1小时以上开始计算,如遇用餐时间可申请15元以内的餐费补贴,餐补按费用报销流程报销;
第十七条 旷工
17.1旷工的定义:
17.1.1旷工是指未经公司同意或批准,擅自离岗或缺勤的行为;
17.1.2无故不打卡的行为一律视为旷工;
17.1.3无指纹打卡记录且未补《考勤异常申请单》的行为视为旷工;
17.1.4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而不办理续假或申报续假的行为视为旷工;
17.1.5未按照外出流程办理外出手续行为视为旷工。
17.1.6未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且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17.2旷工处罚
17.2.1旷工日不计发薪资,并追加扣除双倍日工资作为处罚;
17.2.2一个月累计旷工天数超过3天以上者,公司有权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八条 全勤奖
18.1员工当月迟到不超过2次30分钟内,并且无早退、请假(年假调休除外)、旷工情况的奖励全勤奖100元。
第五章 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九条 假期类别
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年假、事假、病假
第二十条 请假休假流程
20.1员工请假、休假必须提交请假申请单。
20.2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提交人事部存档备案。
20.3审批流程
20.3.1一天假期,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0.3.2两天假期,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副总审批;
20.3.2三天及三天以上假期,须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副总审批。
第二十一条 请假规定
21.1员工在假期内提前上班,须到人事部销假。
21.2对于假期完毕仍然不能按时上班的,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续假并报备人事部,于假后1个工作日内补交请假单,否则视为旷工。
21.3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调休手续者,应以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邮件形式报告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邮件需备注是否已电话审批),并于假后1个工作日内补交请假单,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十二条 事假
22.1事假必须说明理由,事假期间,不发薪资。
22.2事假1小时起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第二十三条 病假
23.1请病假须提交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单,无证明者一律视为事假。
23.2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员工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60%标准执行。
第六章 薪酬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执行薪酬等级制度,所有员工按照不同级别享有不同待遇。
第二十五条 工资构成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职务津贴、各类奖金、工龄津贴及公司奖励等构成。
第二十六条 绩效奖金
根据公司相关绩效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工资支付
27.1公司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员工上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者突发事件,发薪日可提前或延后。
27.2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医保社保、公积金等个人应缴部分。
第二十八条 薪资保密
员工有义务保持薪资保密,如有违反者,公司有权予以处罚。
第七章 福利制度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
28.1自转正之日起,员工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28.2公司于员工转正后为员工办理五险,正式缴纳日期以转正之日为准(15日前(含)转正者从转正当月起缴交医社保,15日后转正者从转正次月起缴交医社保。员工如在15日前(含)办理离职手续,但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者,则离职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员工全额自行承担)。
28.3工龄奖
服务年限
总监
组长/店长
普通员工
Y0
/
/
/
Y1
150
100
50
Y2
200
150
100
Y3
250
200
150
……
250
200
150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以此类推,满三年封顶。
当月请事假大于三天的,取消本月工龄奖。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28.4聚餐补贴
每人每月划拨50元,作为部门团建的聚餐费用,入职/离职不满15天不减半,满15天者按整月计算。
28.5 生日礼物
生日当天可获得公司赠与的双人电影券一份
28.6 周年庆礼物
员工满周年可获得小米充电宝礼品一份。
28.7下午茶
所有在职员工每周周三可免费享用公司提供的下午茶。
第三十条 法定假日
29.1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假日。
全体员工每年享受以下全薪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
1天
春节(农历除夕至农历新年初二)
3天
妇女节(3月8日)
依公司具体情况定
清明节
1天
劳动节(5月1日)
1天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1天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1天
国庆节(10月1-3日)
3 天
以上法定公休日,参照国家国务院发布的通知,以公司公布的放假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如遇大促需加班的:均按1:1.5还休。
国际妇女节(3月8日)--仅适用于女员工
女员工可在国际妇女节当天享受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但是,如果该节日恰逢休息日,则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安排。
第三十一条 婚假/结婚礼金
31.1.1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登记结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者可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含法定节假日)。
31.1.2婚假在取得结婚证一年内休完,如果超过一年期限,则视同放弃婚假,不再补假。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休完婚假,经副总审批,可以申请延长6个月的使用期限。
31.1.3婚假期间,发放全额薪资。
第三十二条 产假
32.1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女性员工:
32.1.1女方享有产假158天;
32.1.2 3个月以内小产,自流产之日起给假期15天;
32.1.3 3-7个月小产者,根据医生意见可给予42天以内的产假。
32.2产假一般不得提前或延长,女员工因怀孕期间或产后身体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凭医院证明,经公司同意后,可适当提前或延长假期,超出部分的假期按病假处理。
32.3产假包括公共休息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2.3员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每日给予1小时哺乳假(含路途时间);哺乳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32.4妻子属于晚育的,男性员工(转正后)在妻子分娩期间,可申请15天带薪护理假。
第三十三条 丧假
33.1员工如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去世,可申请一次为期三天的丧假。非直系亲属死亡的,给予丧假2天。
33.2丧假期间,发放全额薪资。
第三十四条 年假
34.1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34.2年假标准:
34.2.1 累计在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4.2.2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4.2.3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4.2.4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4.3年假期间,工资、福利、奖金照发。
34.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4.5.1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4.5.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4.5.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4.5.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4.5.5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 34.5.1-33.5.4项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
34.5当年度年假必须在下一年度内休完,不可跨年度累计。
34.6年假可作为事假的销假。
34.7 职工主动提出离职不享受休上年度应休年假天数,离职人员年假折算公式为:本年度已过的日历天数(即离职前的实际日历天数)÷365天*上年度应休年假天数-本年度已休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忽略不计。
34.8 若因工作需要,本人申请休假而公司未能安排的,公司将以本人工资标准按日折算予以补贴。
34.9年终奖
公司将根据赢利情况和员工的年度考评结果向所有在职员工发放年终奖(仅适用于发放年终奖之日仍然在职的员工;但服务满一年、合同到期、公司方不续签合同且无违纪记录的员工除外),任职未满一年的员工年终奖根据服务时间按比例发放。
第八章 离职制度
第三十五条 离职类型
35.1自动离职
35.2公司辞退
35.3公司开除
第三十六条 离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