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保害协议
上海获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 “甲方”) 与 有限公司《以下称: “乙方) 欲就 委
托业务〔以下称: “本业务”) 进行接洽〈以下称: “接洽委托事项”) 并就签轩协议
《以下称: “委托协议“) 进行交涉。
届时,有关交涉过程中所涉及的、第 3 条所定义的秘密信息的处理问题,以及委托协议
签订后各方应当必行的义务,现就秘密信息的处理、保护以及本业务终止后的处理和其他
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以下称: “本协议”)》 如下。
第1条 本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为与甲乙双方相互公开本协议第 3 条所定义的秘密信息的处理方式
相关的各类事项。
2,甲乙双方仙有忠实懂行本协议各项条款的义务-
第2条 委托的非承诺性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甲方向乙方就委托本业务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性的保证。
第3条 甲乙双方相互公开秘密信息的定义
秘密信息系指在接洽委托事项期间或在签订委托协议后的懂行过程中,甲方及乙方向对
方提供、借与或通过电子通信等一切手段公开的信息、其他一切资料。但是,届于以下各
款之一的信息不作为秘密信息对待,此外,将秘密信息向对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