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浙江省临海市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成立,其营业地址位于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229号,邮编:317000(以下简称“吉利”),作为本协议之甲方;
及
,该公司依据 法律成立,其营业地址位于 ,邮编: (以下简称“ ”),作为本协议之乙方;
在本协议中,“吉利”与“ ”单独称为各方,一并称为双方。
鉴于甲乙双方愿意就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以下条款达成共识:
定义
“信息的公开”
所谓“公开”,只要该信息已经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事项,即意味该信息已经被公开。
“披露方”
所谓“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接受方”
所谓“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