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委托合同
委托人(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工作委托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