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实施方案
华电校教 (20031 36 号
学分制是以选课和弹性学习年限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单位, 以取得必要的最低
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学分制, 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激
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作用,增强教学活力, 有利于快
出人才,出好人才。学校在总结学年学分制工作的基础上,从 97 级开始,在本科生中全面
推行了学分制。现将学分制实施方案概要如下
、学制与学习期限
学制,四年
学习期限,三一六年
友许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前修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实中环节, 提前毕业。 学习期限最
短为三年
多许部分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延长学习期限,最长为六年。
、学期安拓
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前四个学期由于全校性的公共课和基础课较多,为便于学生选课,
要求统一的理论教学周数,各专业一般不设置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 原则上从第五学基
开始,各专业根据需要,安排课程设计、综合实验和实习等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才
学环节原则上不在学期中间穿播进行。每学年寒曙假共 11 周,一般塞假为 5 周,册作为6
周。第八学期原则上不安排理论教学-
三、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制定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务实基础、究出能力、注重创新、全面发展"的人
才增养指导思想。以培养基础所实、知识面宽、人能力强、素质商,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较
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的发展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体现“合格+拓展”、
“重实版、强能力"的人才增关特色。按”1十2 十 N" 的模式构建理论教学课程体系, “1
即按学科门类组建公共基础平台。 “2” 即按专业类和专业构建学科、专业基础和工程技术
基础平台。“N” 即按专业或专业方向设置一个或若干个课程组模块。理论教学课程总学时,
理工类专业最商不超过 2450,文、管、经、法类专业地高不超过 2600。实践教学注重加强
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是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单独
开设的实践环节,理工类专业不低于 35 周,文、管、 经、法类专业不低于 30 周。 计算机上
机机时数,理工类专业不低于 300 小时【〔含课外上机),文、管、经、法类专业不低于 200
小时。
四、课程分类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西大类, 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必修课是伍个
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选修课是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允许有选择修读的课程。必
修课:理工类约为 75%,文、法、经管类约为 60%; 选修课:理工类约为 5%6,文、法、经
管类约为 40%6。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及选修课的学分数-
五、学分计算
学分是用来计算学习量的单位,并以学分为基础进行学夭管理。 各课程的学分数根据该
课程讲授的学时数、课外学时数及课程的性质而定。
1 理论课程《含课内实验) 每 16 学时计 1 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 05。
2单独开设的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如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等,每 1 周计
工个学分-
3公益劳动记 上 个学分,分散安排。
4.入学教育及军训计 3 学分。
5参加课外重要的科技创新活动、参加课外实践环节训练、参加指导教师的研究课题
等获得成果,或在国内外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视情况折合一定的学分,
六、学分的取得
1 学分数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学生每学期所履读的课程,均需经过严格
考核,成绩合格,才能取得学分,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
2考核与重修
必修课和实戚环节考核不合格必须重修:
选修课考核不合格可以重修,也可以改选,但必须收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
学生一经选定的课程,必须参加修读和考核,不参加考核者,成绩以“0”分计,并注
明 “路考” 字样-
凡未经选课描自听课者,一律不也考核,不记录成绩,不给学分-
实施分级教学的课程,按通过的级别登记学分。
3自学与免修
学生学习成绩优良,自学能力强, 对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部分课程,认为通过自学可以党
握者,可镑免听、免和规定,申请免听或免修。考核通过即取得学分。但政治理论课、思想
品德课、单独开设的实践教学环节、实验课、体育课不得免听或免修-
七、学分绩
学分绩是评定学生学习质和量的标准,其计算方法为:
将所取得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考核成绩 (折合成百分制成绩,上成绩为通过及以
上) 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以学生革一时段内所修课程〈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所得的学分
绩之和除以此时段内该生所在专业堵养方案内规定的应禾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学分总和,即
为该生平均学分绩。)
民间程成绩x 课程学分)
Yosw94-避 豆吝程学分
按学期、学年或累计各学期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 即为学期平均学分绩、学年平均学分
绩或累计平均学分绩。
学分绩计算中“课程成绩” 为百分制成绩, 凡按五级分制或二级分制评定成绩的课程或
环节,在计算学分绩时一律接如下关系换算成百分制成绩。
优秀: 95 分:良好: 85 分; 中等: 75 分 通过: 60 分, 不通过: 60 分以下。
关某课程考核未通过,则该课程取得的学分为零。 但在计算平均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