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社会保险等事宜确认书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应聘进入重庆彭水县茂林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从事 岗位工作。本人在此确认,公司在招聘劳动者时,已经将工作内容、公司的各项制度、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本人要求的其他如实地告知了本人。
从本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连续工龄自本合同签订日起开始计算。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公司将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本人确认,公司已告知本人办理社会保险需要本人在入职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转移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就业证等相关资料提交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责任自负。本人在此确认本人的社保事宜符合下列第( )条所述情况。
一、本人至今尚未参加社会保险,希望公司按规定办理新参保手续。
二、本人社会保险关系目前存放在 ,保险已缴至 年 月,希望公司续缴纳,本人将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
三、本人与原单位 (原单位名称)保持了劳动人事关系,社会保险由原单位交纳,自愿放弃在公司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本人在原企业工作期间,因原单位建立、存续、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所引发的任何权利、义务纠纷及以前未参加或曾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但缴费年限不足,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