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会保险规定
1 目的
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稳定员工队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员工。
3 内容
3.1 险种
公司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3.2 缴费基数
3.2 1 单位缴费基数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浙江省、通州市的政策条例,由地税部门核
定征缴-
3.2.2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全省官方公布的上一年度月职工平均工资的 60%至 300%确定,
3.3 缴费比例(国家政策若有调整,按新颁布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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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相关手续
3.3.1 参保登记手续。由公司统一每月 25 日前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员工提供本人身份
证。
3.3.2 保险转移、中断、终止
参保人员工作变动时,保险关系可以随之转移, 保险个人帐户部分可以转移到再次工作
地区的社会保险机构- 米温务工外地人员回乡时其当地没有实施基本社会保险的其在温期
间的基本保险关系可以保留, 待再次到温打工时可以接续; 不愿保留的, 可以办理终止保险。
3.3.3 退休条件:参保人员和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至法定期退休年龄〈即男性满 60 周岁,
女性满 50 周岁),目缴费年限满 15 年以上,可以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退体手续
3.3.4 职工领取养老金按企业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从批准其退休的次月起,亭受领取养老
金待遇,直至身故。职工退休时,交费不满规定期限者,按规定标准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3.4 工伤事故紧急处理
.4.1 工伤事故应急处理步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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