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 税率 17% ,其在销售货物时按销售价的 17%收取的增值税是 ( 销项税额 ), 在购入原材料
时支付给销售方的 ( 按货款的 17%收取 ) 是 ( 进项税额 ) 月末缴税时按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月应缴
增值税税额,如果出现负数转至以后继续抵扣。
质名思义增值税就是国家对商品增值部分收取的税。
小项模纳税人 : 是指业务量小的生产加工企业为简化计算按销售商品 6%的税率征收销项税额,不抵扣。
从计税原理上说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
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售者负担 ,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 ,商品新增价
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因此 ,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
法 ,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 ,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 ,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
付的增值税款 ,也就是进项税额 ,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 ,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
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 ? 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
你公司向 A 公司购进货物 100 件 ,金额为 1000 元 ,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 1000元 ,
而是 10000+10000*17% ( 假设增值税率为 17% ) =11700 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 10000 元,另外还要支付个 1700 元呢 ? 因为这时 ,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
另外负担 1700 元的增值税 ,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 这 1700 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
A 公司收了多收了这 1700 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 A 公司所有 , A 公司要把 1700 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 所
以A 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 100 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 80 件,出售给 B0 公司 ,取得销售额 15000 元 ,你公司要向 B
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 15000 元 ,而是 15000+15000*17%=17550 元 ,因为 B 公司这时做为
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 2550 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 2550
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 ,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 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
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 1700 元 ,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 2550 元。由于你公
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