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项目
增值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人@@O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
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
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注意】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
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强令自行销毁
的货物。
图“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
图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说明】自2016 年8月1 日期,纳税人购入自用的“两
车一艇”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该规定已失效。
加上述第 1 项至第 4 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锡
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人@@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
额。
人@@O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
料, 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 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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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17%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
值税专用发票。
图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项目的进
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某建筑公司 2016 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