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5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

223阅读 | 10收藏 | 5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5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第1页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第2页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第3页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第4页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第5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Word
right
1/5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南笙北歌 上传于:2024-04-18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经历了 90 天、 180 天、360 天的不断延长的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文件规定 如下: 第一阶段 90 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 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文件 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90 日内 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有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 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和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阶段 180 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 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 2016 年1月1 日以后开有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 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 180 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 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 扣进项税额。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