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的会谈及合作《以下称“业务”) ,需要
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
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 市 区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在“过程”中由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向接受方提供
的在披露之时不为公众所知晓的商业、技术及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信息、专有技术、商业计划、投资信息、营销策略、产品信息、图
纸及技术资料等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
“过程”是指从 年,月_ 日起为“业务”之目的披露方与接
受方通过会议、电话、传真、Email、参观以及其他方式,进行的直接或
间接接触、信息提供、项目执行及项目结题后五年的期间。
“载体”指用于植入、记载或反映“保密信息”的任何和所有的仪器、
模型、样品、原型、纸样文本、图纸、磁益、磁带、光盘、储存器、芯
片、单片机等物体,以及通过会议、电话、c-mail 等书面或口头传送的信
利。
“搜露方”是指甲方与乙方中向另一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
“接受方”是指甲方与乙方中接受另一方所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