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泉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了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证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龙泉市行政区域内2011年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的选民登记第三条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进行选民登记我市凡1993年12月20日零时农历十一月初八零时前出生的公民均应进行登记出生年月日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记载时间为准第四条选民登记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选区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第五条选民登记按照选区进行选民登记采取名单核对和重新登记二种办法进行选区范围变动较小的选区以上次选举期间的选民登记名单为基础进行核对新满十八周岁的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户籍已迁出本选区的由迁入选区登记已死亡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在选民名单上删除选区范围变动较大的选区重新进行登记第六条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由市选举委员会统一发布选民登记公告告示选民登记时间方法和注意事项各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也可按单位行政村社区2管辖范围进行选民登记选民应主动参加登记第七条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在工作单位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派驻各乡镇的工作机构人员在所在乡镇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第八条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部队等官兵按市选举委员会划定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第九条工业企业职工按以下办法进行选民登记1在城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工作半年以上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职工以企业用工合同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手续为确认依据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的选民资格证明原件在本企业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2城区范围以外的工业企业其职工工作半年以上户籍属本乡镇街道辖区的由本人提出要求经审核可在企业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户籍不属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如本人提出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和选民资格证明原件可在本企业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3全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中季节性或临时性工人一律回户籍所在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第十条依照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的要求凡属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1外出选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如果本人不能返回户籍地选区进行3选民登记的可以委托办理选民登记2外来人员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浙江临时居住证或浙江居住证的人员在取得户籍地县级以上选举机构的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3本行政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现有国有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在管理单位选区登记其他离退休人员在户籍所在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4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城区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其主管部门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5城区未列入工业企业选区的工业企业在职职工工作半年以上具有本市户籍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选民资格证明原件可在该企业所在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6各行业协会组织成员合作社组织成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他行业成员在户籍所在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7参加工业企业选区选举的企业以工商注册登记地为准注册地与生产地不一致时原则上在注册地选区登记也可以在主要生产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8二个以上工业企业同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选择其中一个企业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但企业选民必须在各自企业所在选区登记同一工业企业在城区范围内有多处生产部点其在职职工可以在企业总部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城区以外的生产部点在生产部点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49招商引资外来工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本市创办企业一年以上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所在地选举机构的选民资格证明原件可在现企业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10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学生选民在所在学校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并通知户籍所在地选区11城区户籍其他选民在户籍所在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第十一条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第十二条选民登记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人员暂时不予登记但在选举日十二日前取得联系并主动要求登记的应当予以补办选民登记手续第十三条下列人员在执行地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2正在被劳动教养的第十四条下列人员在户籍所在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1被判处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53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4正在受拘留处罚的第十五条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依照选举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龙泉市选举委员会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