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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政治概论

2024-09-03 17:24    自然政治论    来源:365文库

1.政治的定义

政治是治理人的艺术,或者说,是强使人们增进社会安全和幸福的艺术。毋庸置疑,对于有道德心的人来说,使人民幸福的艺术是最高尚的、最有益的和最有价值的事业;它始终是哲学家、是有理性而且富于责任心的公民和国王思考的课题。我们可以把政治定义为:治理国家和确定国家需要时所应依据的经验。

在私人生活方面,公民只应当关心自己并调整自己的言行以便履行本身职责并为保证自身幸福而劳动。命运使他成为国家首脑的人则既要关心自己,注意到自己的言行会严重地影响整个社会;又要关心抑制或引导各种各样的利益,多数人互相矛盾的欲望,这多数人每每是缺乏经验和理智的。最后,他还应当力求统筹安排人民和国王的利益,用说服的办法来处理这些利益,在说服不了时则使用强力。

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促使同一个社会的人共同行动更难办的事了。把多数人互相矛盾的欲望统一到一个共同目的上来,统一到一个它们老是要偏离开的共同中心上来,这是艺术。看来,无论什么事情都不会像这种艺术那样需要非凡的远见、洞察力和意志力了。强使人们放弃一切私人企图集中全力去实现一个常同个人嗜好、私利和成见相反的公共计划,这需要能力;强使他们服从法律规定的公共意志,这需要本领。这种能力和本领是生活经验或文明哲学所培养出来的智慧的真正最佳表现。只有最完美的智慧能够保证把国家机器的每一根发条拧紧到能够承受的程度。只有最高深的理性能够发明崭新的发条,当旧发条因这种或那种故障失去效用的时候,就用新的替换旧的。

政治的任务就是如此。但这还不能概括一切。政治不满足于关心社会内部情况,就不得不把视线越出这个范围。它应当用敏锐的眼睛注视相邻各民族的行动,注视它们的意向,制止它们的蓄意侵犯行为,预防它们贪权求利欲望膨胀的后果,不让它们有机会侵占自然条件或人民勤劳提供给社会的利益,最后则是促进其他独立的民族实现自己的计划。

2.同一种立法不能适用于一切民族

管理人民——意味着限制人民的欲望使保持平衡状态;压制其中某些人防止他们造成有害后果;指导那些能够利国的人做有利于国家的事。可是各民族的欲望同各个人的欲望一样是极其多种多样的,它们产生、保持和改变的原因在于法律、习惯,特别在于人们的信仰。人们的信仰又常常比自然、理性和法律更加强固有力,有时甚至会给最贤明的政治造成不可克服的障碍。这些欲望同适合它们的嗜好一样,因相沿成习深深地扎根在个人心灵之中,可以说构成了民族的气质。这种气质不可能一切社会都是一样的,因为各该社会所固有的生活环境和生活需要、各有关地区的气候和土壤、人民生产的性质、食品供应等等都对气质的形成和养成发生影响。而且这一切又使得各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变得几乎达到无限多样的程度。

因此,企图用同样一些法律管理一切人类社会,那就不仅是轻率的,而且简直荒唐可笑。除最普通的规则以外,硬要在政策中规定什么东西那也是极其狂妄的。在实际活动中制定一切管理细则的工作常常犯错误并造成损害,而预计不到的情况则常常使得有关规定完全无效。用同样一些规则管理所有的人,其荒谬不智就如同用一张药方包治百病,或者把同一个生活计划强加给一切人一样。

事实上,有一些国家由于本身发展特点和地理状况倾向于尚武好战;另一些国家则比较需要安定与和平。一些国家由于受邻近一些不公正的强国包围,就应当整军经武时刻准备给一切敢于破坏它们安宁的敌人以反击;另一些国家由于本国土地贫瘠不得不在世界贸易市场上寻找大自然所吝予的富源,于是土地肥沃的邻国就把生产成品供应它们。同时,各民族由于地理位置不同,幅员大小不一,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一些民族领土辽阔;另一些民族疆域狭小。一些民族占有海岸;另一些则缺乏水域。一些民族有天然屏障保护;另一些则完全靠自身的实力。一些民族不得不在严酷的气候条件下劳动,同大自然作斗争,因此变得比较坚强、主动而富于进取精神;另一些民族生活在气候良好的环境中,生活需要很容易满足,因而显得娇嫩柔弱,无所作为。一些人努力工作以期改善自己的命运;另一些则消极无为,尽情享受,丧失一切活动能力。一些人勇敢、自豪、热爱自由,另一些人犹豫不决、软弱无力,似乎生来就要当奴隶。一些人不经营商业,陷入贫困;另一些人家资巨万,纵情挥霍浪费。最后,这一些民族受这一些法律、习惯、成见和宗教支配,而另一民族则受另一些法规、另一些谬见和观点支配。

由此可见,同样一种立法不可能适合于一切民族,因为自然和环境条件不同,就使得各民族的情况各不相同,各民族的需要千差万别,各民族的信仰也多种多样。政治应当管理实际上是怎样就是怎样的人;法律应当注意人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当风俗败坏、恶习盛行和信仰沦丧使人民和自然疏远的时候,只有最贤明的策略才能使人民回到大自然。整个整个的民族,世界大社会里的这些个体,同构成各个社会的个体一样,也会犯错误,也会陷入迷误之中。各个社会像生物体一样经历危机、疯狂、惊厥、革命、改变本身生活方式等时期;它们也诞生、成长,从健康到疾病,从疾病到健康,最后,它们也像人类一样,经过童年、青年、成年、衰老以至死亡,达到自然为它所造万物所规定的极限。

3.同一种立法不可能永远适用于某一个民族

因此,不难理解: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里,政府既不能按一成不变的方法管理人民,也创制不出一种始终对人民同样有益的法律可以强制他们遵守。如果各民族始终处在同样状态,他们的需要也不会改变,而他们的远见卓识又能够预料到他们将要遇到的事变,如果他们的情欲又不会互相矛盾,那就可以要他们遵守适用于一切时代的不变的法律。但是立法者除了以他那个时代本国人民的情况作为依据以外,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其他什么情况作为依据。人口不多的贫穷民族没有发达的商业,没有自由,不可能采用人口众多、富足而又自由的民族所采用的法律。在政治社会诞生时期,民族只不过是一群贫穷而又野蛮的武士,他们既没有农业,也没有固定的居住地,更没有手工业和商业。他们并不觉得要留恋某一个固定的地区,而是不停地改变居住地点,过着流浪式的生活。后来这些游牧人定居在某一个地方,逐渐习惯于那个地方,尝到了安定而不过于担惊受怕生活的甜头。他们定居以后,开始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不难理解,这些民族的法律应当跟着他们的发展和进步而改变。曾经对这个民族很有利的法律,后来可能变得极其有害。那些适合于尚武好斗的游牧人的法律,证明是不适宜于商人和农民的。各民族初期的法律总是简单的、数量也不多;可是随着需要的增加,这些法律内容就会详细起来,数量也会增加。最后,立法应当根据各民族不同发展时期的具体情况不断改变,当财富败坏着社会风俗的时候,立法就不能不给那些越来越多、越来越讲究的人类情欲加以比较有力的限制。

4.法律不可能永久不变

甚至连最聪明的思想家和立法者也会因为不注意社会生活中一切变化着的情况而常常犯错误。他们认为,制定几部不变的法律使人民幸福,政权稳固,就可以万事大吉了。他们希望在自己死后,人民所处的境况仍旧和自己在世时所见到的一样。他们没有想到,时间可能引起一些预计不到的事件,并且可能改变他们为之制定行为规则的那个社会的某些观念和需要。他们怎么能够预见到隐藏在大自然深处的和命中注定的事件呢!一般地说,只有历史经验能够教会他们懂得:风俗、习惯、成见所起的作用常常要比理性强大得多。

5.论适应古老制度的偏见

偏见使我们不深思事物本质就认为我们祖先制定的法律是我们现在治国的不可改易的法则,这样,我们就知道这种偏见多么危险!古旧的东西是这样威胁着人们,使他们提心吊胆,害怕不按旧章办事就成了亵渎神圣。于是造成一种印象,仿佛世代崇奉的古老制度排除了任何重新审查的可能性,似乎长期存在的东西总是神圣的、不可违反的。当情况变化,人民及其统治者都陷入困难境地的时候,他们通常总是乞灵于最初创制的法律,视为灵丹妙药。人们指望似乎他们只要开始照古代做过的那样去做,就会变得幸福一些,用以安慰自己,却不知道在新情况发生以前制定的法律并不能消除新情况所造成的困难。难道人们从来不知道,时间改变着人的信念、需要、欲望和成见,必然会造成他们的现状同从前有效的法律之间的矛盾吗?洛克在为北美乔治亚州制订法规的时候就认为这些法规的有效时间不会超过一百年 (1) 。

现代的理性应当不断修正、改变、废除那些古老的制度,生活的经验给我们指明了这些制度的错误、无益和危险性。大部分欧洲民族至今还受着一些古旧法律的压制,因为它们并不符合这些民族的现代生活条件。这些法律之所以还受重视,只是因为人们向来尊重它们。野蛮民族从前某个时候形成的不合理的风俗习惯至今还迫使文明民族听从。野蛮的征服者制定的军事法规至今还在一些和平国家生效,而这些国家的人民却是靠贸易获得生活资料。罗马法构成许多与古罗马毫无共同之处的现代民族的立法基础。法律、风俗、习惯即使在同一国家内的各个省区也是互不相同的。可是同一国家的每一个地区却都是按照古代某个时候执政的国王在目下早已不存在的情况下为这个国家制定的法规进行治理的。每一个地区都坚持要极力保持被它称之为权利和特权的古旧的规章制度,虽然这些东西常常是无意义的,不公正的并且十分有害的。

6.立法的缺陷

法律和风俗习惯如此五花八门,造成现代民族的司法事务杂乱无章,互相矛盾,同健全的理智几乎总是背道而驰。最文明的司法机关也受各种各样的习惯、偏见、繁琐的手续和草率的规章的压制,以致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作出判决才好。法律乱七八糟,含义不清,使得主张公道的人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哪一方面,只好由心血来潮作出决定。法律订得神秘、含糊、复杂,说明立法者故意设置陷阱,引人入彀。法律应该写得清楚明白,使应该守法的人一目了然。法律条文常常增加,说明这个国家政治不良。由于奇异的命运作祟,在一些吹嘘自己最自由的国家里,法律和修改法律的工作却全被置诸脑后。直到现在人们还不曾碰见过还可以忍受的立法。社会的议论,过时的权威,不假思索的因循守旧习气,甚至连最有教养的人也要受其支配。人世间如果完全没有法律,让人民听任自然的、健全的理智去管理,比起受繁多法令约束以致连认识本身的权利也受到干扰的情况来,他们常会感到幸福得多。但没有法律又会使司法案件被任意处理,公正和不公正的概念含混不清,判案时没有确定的、硬性的准则可资遵循。有时候为了迁就法律的字面意义,法官不得不放弃公正原则。这就使得民事诉讼程序迁延时日,甚至永不结案。国家有的是专门从事向其他公民说明和解释法学这门神秘科学的人。谁也不能自己迷惑自己说他已弄清楚了本身的事情,谁也不能确信权利已到了他自己手里。法律手续是为保护人民而规定出来的 ——这就是我们时代的公理。但是,有经验足以使自己不因违反某些法律手续而陷入法网和被关进监狱的人是为数不多的;同时在我们中间善于蹂躏显然属于别人的权利,使显然不公正的事情得以畅行无阻的人却比比皆是。那些有义务保证公民享受自己财物的人,却吃掉了公民的生活资料。这些生活资料成了许多贪得无厌的吸血鬼的虏获物,这些吸血鬼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模糊、颠倒和隐瞒真理,虽说他们也自我吹嘘,仿佛他们是在捍卫真理并会把事情办好。一些因这些人的贪心、虚伪或者无能而受到破坏的家庭常常视法律为灾难。公民们有时也不得不接受一些在最专制的国家里匆忙地随便地通过的决定,而舍弃许多自由而文明的国家所夸耀的虚伪的公正裁判和虚伪的公道原则。

7.法律应当根据国家需要修改

因此,如果各个国家或它们的管理者因某种情况陷入困境的话,那就希望他们研究人民联合的原理和人类本性的法则,希望他们采纳经验和理性的劝告,希望他们权衡这种或那种措施的利害。但愿他们注意的不是过去怎样和现在怎样,而是将来他们必须怎样去做。他们再也不应当用荒谬而野蛮的习惯、规章、法律作为准则了,因为那些东西是以愚昧和偏见为依据的,它们的来历和本质是经不起仔细研究的,如若继续尊重它们,那只能说是崇古恋旧这种无意义的陋习造成的。

但愿各个民族总有一天会懂得,是为人民创制法律,而不是为法律创造人民。

断言古老的法律不能废除,这话就像要求成年人继续穿童年时代穿过的衣服,或者使用婴儿时期用过的襁褓一样荒谬。

随着社会生活日臻完善,变得比较文明,或者起了某些变化,社会的法律和规章就应该跟着修订。迷信的偏见和直接违反人民最珍贵的和最切身的利益的政策几乎把全体人民都当作牺牲品。国王们几乎从来不向经验和理性请教。人们应该接受天性和需要的指导,天性和需要比起任何法律、习惯和制度来应该更为可取,因为人们的权力产生在人类一切制度之先。社会理性同个人的理性一样来源于经验。我重复一遍,政策无非是适应国家需要的经验或理性。一旦法律开始产生弊端,就应当加以修订或废止。理性应该经常消除法律的缺陷,因为法律常常是暴力和偏见的产物。

8.哲学有益于政治

哲学家有时候为人民创制法律,像梭伦或李库尔赫 (2) 这样的睿智之士就是明显的范例。恶德逐渐渗入社会生活实际,常常能促使国家衰落或灭亡,只有那些肯反复深思人性的人,才能够认清恶德并改正恶德。因此我们不能听信空谈家的论断:仿佛哲学使人们不能做实际的事情。柏拉图认为,只有当哲学家变成国王或者国王变成哲学家的时候,人民才会有福可享 (3) 。其实,哲学难道不是研究因果关系的科学吗?不是分析什么对社会有益和什么对社会有害问题的科学吗?总而言之,硬说哲学对政治活动家无益,甚至会妨碍他们实施合理的政策,这无异说,认真考虑关系人民幸福的重大课题是无益的,甚至是有危险的,人民只应该由精神错乱或因循守旧、粗心大意和胡作妄为的人去管理。据塔西佗说,阿格丽皮娜叫自己的儿子尼禄丢开哲学,不久尼禄就变成罗马的最狂妄最残酷的暴君 (4) 。

难道关于人类心灵和心灵各种活动的知识同政治毫不相干吗?政治的任务本来就是给这些活动指出方向的呀!难道盲目守旧的作风能够找到适用于一切预见不到、可以说是瞬息万变的新事件和新情况的方法吗?因此,下述情况就毫不奇怪了:立意非常明智的法律也总是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最合理的规章也是不能长久适用;被认为是不容置辩的原则常常在实践过程中被推翻。

有一些事情是凭理智、思维和经验能够预见到并且能够加以预防的。但是人们内心的隐秘活动,他们城府深处刚刚露头的情绪,某些政治因素的作用,甚至凭借最能洞察事物的目光也从来发现不了,而这些东西归根到底却能使群众改变国家面貌,造成民族分裂,导致国家灭亡。

有人责难哲学,仿佛是它养成了人民漠然的处世态度,是它削弱了人民为祖国服务的才能。可是在一个人人遵从合理法律的国家里,在一个文明政府的统治下,哲学家在自由的人民中间始终是积极的公民,他们关心同胞的福利,激发人民爱国的热忱,为增进人民的幸福而劳动。在治理良好的国家里,知识渊博的人具有很高的威望,并且能够感化他人。在雅典,人民注意听梭伦、柏拉图和色诺芬 (5) 这些人的话。他们这些人享受同胞们极大的尊敬。在专制国家里,情况正好相反。那里有知识的人遭受疑忌,被视为不良分子。他们对于昏暗的政治只能做个使人难堪的批评者。他们只能暗中思量,把自己的意见埋在心里,纵然想哀叹被统治者的命运也只能在内心深处去哀叹,而那些统治者却是这样愚昧和这样粗心,竟然惩办一切勇于为祖国服务的人。

9.政治应当预见未来

最明智的立法也只能努力预测某些情况所能导致的有利或不利的结果,从而对这些情况所能造成的毁灭性后果加以预防,对可能出现的事件作好准备,预先为未来幸福奠定基础。看到那些治理世界的人的罪恶性的懒惰懈怠和粗心大意,看到他们如此轻率把人民的生命和社会的财富糟蹋在永无休止的无益战争中,看到立法者的无能、愚蠢和冒失,而法律又常常不但决定着人民现在的生活而且决定他们未来的命运,这就不禁使人想到:人民只是被一种偶然的东西统治着,理智和政治竟毫无共同之处,而那些决定人们命运的人并不考虑明天。目的仅仅在于保障眼前利益的政治是十分虚弱的和轻率的政治。政治应当预见和预防事态的进程。政治的智慧可以在突然发生的威胁国家生存的意外事件时帮助统治者应付事变。

10.法律应当按国家幅员大小有所不同

国家幅员大小和居民人数多少应当使法律内容有重大的差别。我们对于那些以一个城市的边界作为疆界的小国最为了解。这些小国的全体居民彼此接近,互相认识,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生活在国王眼前,国王也知道他们的需要和疾苦。这种国家和幅员非常辽阔、交通离中心城市越远越困难的帝国不同,它们的居民不需要后者所必需的严格、复杂和条文繁多的法律。正因为如此,所以大国通常最后都要陷入专制制度的枷锁之中。如果大国的政区规模同统治者的能力相适应,人民就会幸福得多。所以,把大国划分成若干区或省,再在一个领导者或一个人民代表会议的领导下联合成为邦联:这大概是大有好处的。这种人民代表会议由每个区或省的特别代表会议选出的代表组成。特别代表会议的参加者也由每个区或省的公民选出。有理由设想,这种邦联组织能够预防国家领土过分辽阔或过分狭小所产生的不便。小国加入共同的联合体,即邦联,就能获得新的力量。同时,可使人民免除无数灾难,免除大国所遇到的专制制度的祸患。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拥有巨大的实力是必需的。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像社会安定、政治清明的大国那样罕见了。

11.立法的任务

立法如果能够考虑并抓住下述因素的一切联系及其相互关系,就能达到完善地步。这些因素就是国家的地理位置,领土面积,土壤,气候,居民的气质、天赋、性格和信仰。这一切因素往往远不是互相协调的,因此,只有治国的人孜孜不倦地严密注意才能在国内各个经常互相斗争的势力之间冲突的条件下保持公正的平衡。因为社会法律不可能老是不变,而且社会需要也是时常变化的,所以政府应当毫不迟延地注意修理发条业已磨损的机器,还应当用新的发条替换业已丧失功能的旧发条。

古代一位哲人讲过:指挥众人的人应该是众人之中最聪明的 人 (6) 。生活经验丰富的人掌握了知识就使他有可能给人民施加必要的影响。可以说,这种知识优势使最有经验和最有道德的公民有权为了全社会的利益领导那些知识不多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治理就意味着做好事,意味着引导盲者和弱者前进。这时候社会如若得不到任何权益就不能同意把领导国家的权力委托给任何一位统治者。

总之,应该要求那些献身于政治活动的人的思想比普通人深刻,知识比普通人广博,经验比普通人可靠而容易被接受,因为普通人忙于本身工作每每不可能深思熟虑。我们知道,因为人民本来就有谬见,本来就有不正确的热情冲动,因为他们的理性已被各种偏见搞得暗淡无光(这常会导致他们本身的毁灭),所以当统治他们的人受错误观念麻醉、欺骗而弄得本身昏聩糊涂的时候,人民的命运无疑就凄惨和可怜了。政治应当公允持平,摆脱偏见和私心的影响。否则就等于让盲人走在头脑不清的人前头引路,势必使大家同归于尽。

12.不良法律造成坏人和恶人

有人说,立法似乎应该以所有的人都是坏的,都是不听话的作为出发点。可是说他们之所以如此是政治败坏造成的,岂不是更正确吗?因为正是政治败坏才造成恶习、贪欲和邪念泛滥于人世间。

政治管理如果比较合理,人们是会生活得比较好、比较幸福的。人们之所以坏,只是由于他们认识错误;他们之所以认识错误,他们自己认为乃是由于他们的幸福所涉及的那些客体,乃是由于他们能够得到这种幸福所使用的手段。

政治不应该压制个人利益,不应该阻止人们爱自己(爱己之心使人鼓舞),而应该善于引导人们为社会造福。为此,执政者在施政时应适应治下人民的心理,应使法律符合他们的性情、气质和特点。应该领导豪迈、勇敢和爱好自由的人民,启发他们的荣誉感,促使他们尊敬和爱戴公正的公民;应该利用合理的信念和论据指导有知识的人民。政治应当抑制私欲,使欲望高尚化;应该引导人民的观点和政治判断,如果政治本身成了私欲和错误观念的婢女,那就非常危险。任何错误认识都给人们带来危害,但是人们每每珍视自己的错误认识,习惯也使他们留恋自己的错误认识;强迫他们放弃他们一向尊重和珍视的错误认识,会引起他们的激动和愤怒。

统治者对待人民的宗教偏见应当特别慎重,触动它们就不免会引起危险。这是个正在淌血的伤口,手拿着药物也只能轻轻地小心地去医治它。人民像这样的病人,用药过猛总是使他生气,只有用姑息疗法或温和药剂医治不能奏效以后,才能使用猛烈药剂。当偏见造成的灾难达到极点以致使整个政治机体濒临毁灭边缘时,那些掌权者才偶尔违背自己的意愿勉强让人民过得好一点。同原先极力反对以后才勉强接受手术治疗的病人一样,人民最后还是会感谢那些采用必要严厉手段使自己避免死亡的救命人。

13.政治应当采取的办法。论教育

有人可能问:是什么办法,其作用虽不显著但能帮助社会机体避免一切危害它的因素同时又不会限制和妨害它的发育呢?对此,除了教育以外不存在其他更有效的办法。

如果当局能够使臣民都受教育,如果那些想做国务活动家并以关心人民为己任的人本身摆脱了偏见束缚,懂得偏见的后果的全部危险性,那么,他们就能制止盲目群众所采取的鲁莽灭裂的过激行动,理性之光就会开始照耀越来越广阔的空间,全国各界人士就会逐渐获得同所负使命相适应的十分渊博的知识。

教育是政治活动家掌握的培养人民的情感和思想以发展人民的才智和品德的最可靠的手段。人在青少年时代接受人们所施加的影响的能力最强,因此,对于政府来说培养青年人作为自己未来的助手是很重要的事情。

青年人脑子里通常总是充满着一些抽象的概念和一些使人厌倦的教条,必须加以清除,培养他们具有天然义务、公道原则、公益心、爱护社会、忠于祖国、重视道德、志趣高尚这些观念。毫无疑问,这一切比那些空洞的思辨概念,比那些不合社会需要的大量无用知识要有益得多。

人民之所以陷于不幸,趋向邪恶,不善于在社会上生活,只是因为他们的领导人忽视自己承担的教育人民懂得本身真正利益的义务。坏政府只会分化人民,恫吓人民,钝化人民的道德感和公益心,使他们谋求个人利益而不顾社会利益——总而言之,这种政府老是散播恶德,因此它得不到美德也就毫不奇怪了。窳劣的法律,不公正的政府,有毛病的机构,荒谬的习惯,充满非人道和偏执性、阻挠人民自然来往的狂热的宗教迷信——靠这一切就永远培养不出良好公民来。

14.政治应当关心公民的风尚

政治的使命就是要培养公民的良好风尚。它应当养成人民具有为维护自己的生命和安全、为繁荣国家所必需的志趣。如果说人口数量对国家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那么立法就应该使婚姻关系成为人民的神圣的、珍贵的关系。立法要使有德的父母关心培养忠诚于祖国的公民,使儿童把服从视为义务;父母希望教好儿童,而服从则是儿童接受教育的必要条件。立法应当鼓励公民知恩图报,处罚忘恩负义之徒,因为无情无义会使人与人之间善心美意的关系消失,而善心美意则是通过十分愉快的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结起来的一种感情。公正的立法将奖励科学、艺术和一切能产生实际利益的知识。它教导人民爱护公道原则,这种爱能消除人民中间一切弄虚作假、欺骗、说谎及其他产生互不信任的恶习。对于政府来说,治下的公民有道德是很重要的;再没有什么事比治理社会成员不道德的社会更难办的了。

为了教育公民,必须使他们观念纯洁,达到品德高尚的境地;无知和偏见从来只能造成一些品德很差的人。立法应当指导社会舆论,如果舆论不公正,不符合理性或社会利益,就别让舆论凌驾于法律之上。舆论正确合理,就会是公道的。它惩邪恶,奖善良,尊敬一切为公益出力的人。但判断舆论是否正确仍然是法律的本分,这样做就能有力地鼓励公民遵从道德,防止邪恶。

总而言之,政府应该考虑培养体魄强健的人民。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保证国家丰裕富足,教导人民锻炼身体,改善生活条件。它应该教育人民具有善良的心肠,完善的德行,养成人民行事合乎道德的习惯,看见坏人坏事就愤怒,看到义举懿行就夸奖。最后,政府还应当培养人民的理智,使人民有教养有知识,足以充当国家的柱石。

大多数现代政府都对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采取可耻的漠不关心态度,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种态度更令人惊奇的了。欧洲没有一个国家,我重复一下,没有一个国家的执政者认真研究过教育人民的问题。我们在任何地方看不到提倡体操运动,以锻炼人民的身体;看不到培养真正的美德以塑造人民的心灵。至于科学,他们似乎已把它交给了几个不大知名的人去包办,而且国家是从来不向这些人征求意见的。因此,在现代人中间到处只看见能力薄弱、教养很差、道德败坏的人,那就丝毫不足为奇了。不管我们怎样夸耀知识丰富,但是治国科学的水平还是很低的。

15.政治应当培养国务活动家

如果伟大的政治艺术在于关心培养政治所希望看到的人才以满足国家的需要,那么,只有教育才是能够造就这种人才的手段。教育适应社会生活条件能够使青年人有的重视农业,有的重视商业,有的重视军事艺术。大多数政府都有一些最令人感到遗憾的缺点,其中一个就是轻视教育人民——他们能够帮助政府治理好国家。

令人得到一个印象,似乎是国王十分无能才随意任命一些臣民担任国家职务,执行最困难的任务。好像这些人能够靠什么奇迹就有了居高位所必需的才能和知识。

因此,有些人靠偶然意愿、靠碰运气就来领导人民就完全不足为奇了。在许多国家里最高职位都被这么一些人所霸占,他们是靠出身、靠虚名、靠不辨是非的国王的偏爱、靠妒忌公民有真实功绩的宫廷阴谋上台的。

设想有才智的人就够资格成为大臣或国务活动家,那就错了。才智之士如果不明白道理、没有经验、不诚实办事,常常会变成危险的武器。想象压倒理智,就容易造成非常不幸的失策。坏人的才智是破坏性的才智。国务活动家应该具有适合其职业的才智——聪明、公正和贯彻始终的精神。

但是,唉!掌权的人挑选那些视政治艺术为terra incognita (7) 并且完全缺乏居高位所需品质的人作助手,那是太常见了。人民做这些虽受国王委任但没有能力处理国务的人的牺牲品的,比做命运的牺牲品的要多得多。各地学校至多不过是用来培养军人,或者传授一些取自冷僻科学(美其名曰法学 )的肤浅知识;没有哪一所学校是为培养想研究谈判和缔约艺术的人,为培养想研究商业经营、财政管理以及确定人民真正需要等科学的人开设的,简言之,即为培养想研究政治的人开设的。无能的大臣通常总是盲目地因循惯例、墨守成规,他们辗转交接权力,却从来没有一个人善于理智地运用权力。他们的行动都是以自己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古旧的偏见为出发点,但每个人又任意抛弃前人所遵循的预定计划。他们在管理方面和计划方面没有任何连贯性,没有任何预见性,没有任何打算提出一些可以预防意外事件的办法。

让公民有可能通过各种不同途径在人生道路上获得成就吧!但愿他们每个人从青年时代起就走上他命中注定要走的或他自己愿意走的道路!但愿任何一个在自己活动范围内以才具优异、作风正派、为人诚实而出类拔萃的人深信自己有朝一日一定会达到自己凭勤奋劳动所应该达到的目标。但愿他们用以鼓励未来军人的精神不同于用以培养法官或国家公务员的精神;但愿把培养经商的人的教育同培养手艺工人的教育区别开来。但愿对世俗人的教育同培养任何苦行僧或教士的教育区分开来。希望人人都学会为祖国出力,同时也希望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特点学会为祖国服务。

如果国家的威力取决于用以鼓舞人民的精神,如果说国家实力雄厚应归功于人民意志统一,那么,培养人民为民族利益和民族需要所要求的情感的工作,何时开始都不嫌过早。要知道,正是在青年时期最容易激发人们的热情,教导他们崇拜伟大人物,热爱公共福利和自由。正是在这个时期最容易教导年青人不怕贫困而怕受人轻视;不怕冒险犯难而怕蒙羞含垢;不怕死而怕受辱。正是在这个时期可以教导年青人懂得功绩和体面重于财富,才能重于出身,品德重于光荣头衔。这样教育出来的青年到成年的时候就会成为防止敌人侵犯祖国的钢铁长城。

16.政治平衡

政治应该在保卫国家所必需的各种社会工作之间保持平衡;它应该合理地支持在现代条件下对社会特别重要的工作。可是,因为社会的需要是门类繁多的,而且经常变动,所以合理的政治不允许破坏平衡,让一个方面的社会工作压倒其余一切方面工作。由此可见,教育人民的工作应当适应时代条件和社会生活环境。

忘记这些道理就会造成许多弊端,给国家带来灾难。某些民族之所以衰弱,而终至灭亡,正是由于政治失去平衡造成的。军人政府只注重练兵,这种政策使国家人口减少,农业荒废,商业受轻视或者受压制。要是国家只喜欢发展海运业和商业,结果会怎样呢?结果是国家武备削弱,它的安全成了发财致富思想的牺牲品。贪财的欲望如果不约束在合理限度内,就会麻醉和败坏民心。

我们且来考察一下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17.论人口

据政治家论证,人口是一切政府都应该重视的基本问题。然而由于国王们狂妄无知,事实上各国政府很少关心这件事。遍阅人类史册,你就会觉得惊奇:大多数国家的人口减少得多么厉害啊!我们很难相信我们祖先时代的统计,但事实却无论如何不容怀疑:小亚细亚和埃及过去人口是那么众多,希腊、意大利、高卢 [2] 、西班牙和北方各国曾经被称为人民的养成所 (8) ,现在人口减少了,因此土地也耕种粗放了。眼见到这种悲惨景象,不由你不设想:总有一天人类将不得不消失无踪。消失的原因不在于自然激变,而在于统治者狂妄行为造成的大灾难。在人类一切仇敌之中最危险的仇敌就是人。国王的权位欲遇到机会就成为消灭人民的最有效的武器。

18.论人口稀少的原因

造成大地上人烟稀少的原因很多。这些原因差不多到处同时而且是协同一致地起作用,仿佛是力图更有效地消灭一切人口似的。专制制度顽固地在地球上到处建立自己的毁灭性统治。这种制度既使人民受灾受难,又常常窒息人们要求繁衍后嗣的自然之声。人民遭受压迫,不能从事农耕;人民不能务农就无力繁殖后代。玩忽职守的残暴政府激不起人民的劳动热情,也不想保护人民预防饥饿、疾病和死亡,这在土地荒芜、十室九空的地区,在死水和瘴气很多的地区(灼热的沙漠和稠密的森林妨碍空气自由流通所以形成瘴气),成为常见现象。腐败的政府毁灭居民,毁灭农业,也毁灭一切有利于人民健康和国家富强的条件。

好大喜功的国王总是驱使人民参加战争。在人民看来,连年不断的残酷战争无论过去和将来始终都是造成巨大破坏的原因。再没有什么事情比人们不幸地轻率地参加国王们的无谓争斗更具有毁灭性的了。

为了满足某几个“英雄”的狂妄欲望,人民的鲜血不断地洒遍大地!这些值得憎恨的“英雄”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赌咒发誓要把人民赶上屠场。国王们只在无数军队保持战备状态的时候才认为自己强大无比。士兵待遇菲薄,生活缺乏保障,加上经常行军作战,根本谈不到结婚成家。军事长官们仿佛害怕士兵变成老百姓,常常下令禁止士兵结婚。

养兵太多不仅是人口减少的原因,而且根本就对国家不仅无益而且有害。一旦战争结束,士兵们就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他们只会打仗,以军人的职业自豪,如果叫他们从事有益劳动,他们就会觉得脸上不光彩。

宗教迷信比自然、比政治、比国王的威力更大,也应该说它是许多国家人口减少的原因之一。罗马天主教是公共福利的最恶毒的仇敌,是健康政治的最大的敌人。它仿佛抱定宗旨非把地球上居民一概消灭不可。天主教认定遵守独身 誓约的人胜过结婚的人,但这种优越之处未必有谁明白。天主教宣称放弃生儿育女之乐的人有美德。它在笃信宗教的国王鼓励下常使全国充斥着懒散无益之人,如俗话所讲的,这些人是“生来有福”之人,自己不劳动却贪吃国家财富,把死后不留后嗣当作自己的功勋。我们在这里且不说宗教战争那一场一切战争中最残酷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同属一个国家的人民在本国国王和僧侣的教唆下,为了毫无意义的盲目信仰而互相残杀。多少世纪以来,千百万人为国王们的迷信和僧侣们的虚荣要求作出了牺牲。

商业开始是为满足民族的实际需要而兴起的,渐渐地又在商人中间燃起了漫无止境的发财欲望,于是创造出一些只有靠牺牲居民才能得到满足的人为需要。海运业和商业成了欧洲各民族占压倒优势的追逐对象,每年都有成千上万海员为这尊贪婪的偶像献出生命,国家也不得不在气候恶劣的遥远地区丧失大量臣民。这些人丧身异国仅仅为了保证给自己的同胞提供某些商品,本来没有这些商品他们也完全能够过得去。难道勤劳的人民对于国家不比两个印度 (9) 的一切最稀罕的商品更珍贵吗?!

19.再谈人口问题

贤明的政治即使在人口增长的情况下也应该保证人口和土地的合理比例。人口数量应该适应国家土壤的肥沃程度、农业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劳动积极性。让不毛之地住满了人而不能养活他们,即使做得到,那又有什么好处呢?只有专制制度才会这么狂妄,才想在被它弄得荒芜的土地上拥有众多的人丁。他需要那么多人口只是为了把他们变成乞丐,变成社会的负担。专制制度既不懂得人的价值,又不懂得应该怎样使用人。暴君认为,他的领土上最好住满人,可是住在那里的却是大量无事可作而暴君又不会加以使用的人,结果,他们除犯罪以外别无生活门路。

城市居民总是来源于乡村。田地的出产应该供养全国居民,城市是商品的市场和仓库,为农民提供必需品。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建立大城市同贤明政治更背道而驰的了,因为大城市最后总是吞没了国家的几乎全部财富和几乎全体居民。在君士坦丁堡住着无数因受暴政压迫离开田园荒芜的乡村流入京城寻找避难所的农民;同奥托曼帝国其他所有城市一样,君士坦丁堡几乎不断地遭受饥荒和鼠疫的苦难,鼠疫总是与饥荒结下不解之缘。

在组织良好的国家里,不应当让人们从一个地方流徙到另一个地方,但是财富则应该在全国自由流通。太大的城市仿佛是国家机体内的血管阻滞或部位栓塞,这些部位可能产生的恶性肿瘤会使病害扩散,阻碍血液循环,最后导致整个机体死亡。乡村居民生活中充满互相关心的情谊,很少遭受人口密集地区所避免不了的那些弊害。深居简出、需要简朴、生活宁静和平,使得人民心地诚实、行为端方、留恋乡土,也使得人民愿意促进人口增长、关心后代。

在城市里,人们的需要、欲望、恶习都在不断地增加,同时这一切使人们疏远的因素会导致人们彼此厌弃。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为一种无法抵御的强大力量所征服,会堕落到邪恶的生活中去,从而使身体和精神都失去常态。贤明的政治应当使人民感觉得乡村生活舒适。如果温和的政府使人民能够安居乐业享受自己适度劳动的果实,人民将是幸福的和心满意足的。这种适度的劳动对于那些愿望合理而有节制的人,对于那些没有因受城市坏影响而变得贪心不足的人始终是足够生活的。由于政府采取这些合理的措施,土地就会得到精耕细作;个人利益会使农民加倍勤劳;政府将会加紧努力积极修整道路,开凿运河,兴建公共工程,鼓励有利于经济的发明,特别是推行公平合理的报酬制度。但是只要政府准许达官贵人压迫农民、任意征税、轻视和侮辱农民,使农民失去必要的勇气,那就不管政府采取什么办法发展农业都将收效甚微。压迫会使农民离开他们祖祖辈辈耕种过的田地。

20.论农业

在一个国家中,一切产业都是互相关联的。农业工作需要大量牲畜,土地需要耕作和施肥,肥料能促进草地的发展,草地能饲养畜群,而这一切又以发展商业和工业生产、增加消费为先决条件,但发展商业和增加消费又以农民富足为前提。农民之所以留恋土地只因为土地能保障他们生活富裕。奴隶耕地始终粗心大意是因为他们生活毫无保障。

政府借口要使农民更加驯服就加重他们的租税负担,以致使得农民既不能保证自己的生活资料,又得不到有益健康的食品,甚至连找件蔽体的衣服也很困难,最后,他们看到自己辛苦劳动不能摆脱贫困,耕种土地也就开始马虎起来了。根据这个情况就足以使人深信政府这种做法是多么残暴而愚蠢。农民只吃谷物和水,睡光秃秃的土地,没有衣穿,没有屋住,吃也吃不饱:这是够悲惨的。整个国家使农民落到这个地步,那就证明税捐负担已破坏了农业生产,引起农民厌恶农业劳动。政府再向这些一无所有的人征税,那就什么也得不到。灰心丧气的农民会沦为乞丐。乞丐大量存在就证明政府玩忽职守、暴虐无道。当健康的人民辛苦劳动而不能保证自己的生活资料时,这就确切证明政治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我们已经说过,人口增长促使农业的兴旺和发展,国家的人口越多,人民越应该使土地丰产。但是,人口增长的潜力却有个限度,农业的潜力同样也有个限度。人民越是幸福,人口就增长越快;人口增长最后会达到土地不能保证人口需要的地步,到那时候就要考虑建立殖民地。殖民地属于国家而不脱离国家,会促进国力增长。

21.论殖民地

建立殖民地是欧洲人贪财欲望毫无止境的后果。这种贪欲常常造成繁荣昌盛的君主国人口减少。在宗主国本身人手缺乏的时候去建立殖民地,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更轻率的了。西班牙由于频繁战争、宗教迷信以及政府的偏心固执和纲纪败坏,人口本来就不多,却仍然走上征战的道路,在新大陆建立殖民地,消灭当地居民,也丧失了本国未来的公民,结果弄得国力衰敝、无所作为,甚至到了可耻的民穷财尽的地步。中华帝国走的是另一个极端。它禁止本国臣民出国。尽管中国人民非常勤劳,饥荒还是在这个人口异常稠密的国家造成骇人听闻的大灾难。盲目忠于祖训和旧习,重视生男育女,但人口过多也给这个国家造成致命危险,以致国家不得不采取野蛮手段对付人口问题。瑞士政府虽然是个温和的政府,但因为人口过多,在这个土地贫瘠的山国造成饥荒,迫不得已把自己的公民卖给欧洲一些好战的强国去当兵,以摆脱人口的压力。这种政策令人想起某些要塞司令官的办法,他们为了减少被围要塞内吃口粮的人数,竟强迫自己的士兵冒险出击。

一个国家当人口过多,超出供养能力,使人民不能过幸福生活时,建立殖民地是有益的。各国建立殖民地时应该抱定宗旨让殖民地组成新的民族。新民族可以与宗主国人民结成联盟,保持同胞关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殖民地利益和宗主国的利益应当互相照顾,必须使殖民地享有宗主国所享有的权益。宗主国必须牢牢记住:殖民地居民是为保障本身福利而劳动,如果宗主国不保障他们的实际权益,他们就会不同意为宗主国而劳动。为了保持宗主国人民和殖民地居民的和睦关系,处理事务必须十分小心谨慎。

给人一种印象,似乎欧洲人民对所属殖民地的性质和权利至今还缺乏明确的概念。他们把殖民地居民看作是不值得关心和支持的背叛者。但是,贪欲熏心的宗主国一旦发现殖民地居民由于勤劳而兴旺起来,羽毛丰满了,脚跟站稳了,通常就会坚持自己特权,要求他们服从自己,不然的话,就给他们设置重重障碍,给他们的活动制造困难和约束,于是激起殖民地居民的愤怒,或者在许多情况下迫使他们失去积极性。对于这种指责,甚至连最自由的民族也不能避免,它们理应比别人更好地懂得民族的自由权利和本身固有利益 (10) 。宗主国认为,似乎为母之道使自己有权约束、压制或者至少有权继续带领自己的子女,其实这些子女早已长大成人并且能独立行动。殖民地在人口稀少力量薄弱的时候,比较容易忍受自己对宗主国的从属关系;当已经发展起来开始觉得自己有力量的时候,就懂得为本身幸福所必需的自由的价值。到宗主国力图限制殖民地发展工商业的时候,殖民地脱离宗主国的进程就会大大加快。如果殖民地距离宗主国很远,如果宗主国地域辽阔,不要任何外援也能处理好自己的事情,那么这种分离过程就会特别加快。父母对儿女的权威越大,儿女就越是想摆脱父母的监护。宗主国如果采取凶狠的晚娘那样行为,那就应该预料到殖民地居民会变成不听话的儿女。任何殖民地一旦对宗主国开始不满,一旦有力量足以保障自己独立,它就可以变成独立国家,脱离同它有亲缘关系的宗主国。

但愿各国国王都让自己的臣民有可能享受和平!但愿他们都使自己的臣民过幸福生活!这样,在他们的国家里农业和工业都将持续发展。可是,政策始终应该适应情势,政策被迫向必然趋势的力量让步的时候一定会到来的。人口过多,对国家、对个人同样都是有害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理由考虑建立殖民地。自由和平的人民如果管理得公平就会迅速地精神奋发起来,变成积极的和热爱劳动的人民。他们创建工业,恢复残酷战争所造成的各种损失。战争乃是命运迫使他们要受到的考验。

但愿国王们终究会懂得人的价值。但愿他们不再使人民流血牺牲。但愿他们促进人民为改善自己的福利所作的努力——一俟自由让人民有这种可能的时候。最后,但愿他们不要期望从失去自由的人身上得到什么。自由对于每个人都是必要的;人享受不到自由,劳动就不乐意;繁殖了后代也只会感到懊悔;他也下不了决心热爱劳动和立志开创事业。总而言之,人没有自由就享受不到一点自然的恩惠。不公正的和不尽职责的政府有没有权利埋怨农业发展得不够、人口增殖得不多呢?难道不是政府自己蹂躏自己的国家,把它变成废墟的吗?难道不是政府自己压制了人民繁殖后嗣的欲望吗?

22.论赋税

赋税问题是政治应该研究的最重要问题之一。赋税常常是国王和臣民之间发生纠纷的原因。人民的领导人只顾满足本身的私欲,或者屈从于手下谋臣策士的贪心,认为自己一旦使用暴力或巧计把人民大部分财富抓到自己手里就万事大吉了。政治的秘诀在于不断地增加赋税,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看来,这仿佛就是政治智慧的杰出之作。另一方面,人民则惋惜自己丧失了自己的劳动果实。每个人生性都重视自己,轻视他人。虽说他也是社会一个成员,但让自己享受自己拥有的财富,比起牺牲一部分财富造福社会,显然要情愿得多。人民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常常认识不清楚、不稳定,他们总是不大懂得对祖国承担什么义务。

遵循公道原则的政治可以使人民对牺牲部分财富的必要性并不觉得太严重。人民越是爱自己的政府,就越是信任自己的政府;政府保证人民获得的权益越多,人民越是乐意为政府作出牺牲。在公道原则和合理的自由占优势的地方,在国王除人民利益以外没有其他利益的地方,在向人民征收的税款全都用于支援国家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地方,为了达到显然对自己有利的目的,人民是不惜牺牲自己财富的。到这个时候,人民保有自己财富的愿望,让位给保全社会以保全小我的愿望。看来,赋税总是要同政府对人民的爱护程度相适应,同人民的财力、人民所享受的利益及好处相适应。如果有一些国家那里人民缴纳的赋税不多,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因为那里土地不够肥沃,农产品产量不高,或者因为政府玩忽职守或者残忍无情,不能保证人民获得任何利益及好处。在大多数自由国家里,赋税收入是相当充足的。这些国家繁荣的商务带来了财富,财富分配也比较平均;人民享受自由,自由按照善良意志、毫不勉强地促使他们精神振奋地去增进公共福利。

23.论征税条件

征税必须普及,赋税应该归全体人民负担;免税在公民之间会造成非常不公,令人难以忍受的不平等,通常它只适用于那些比他人更能帮国家办事的人。任何暴政本身的不合理性就包括:赋税大部分由不幸的贫民负担,得到豁免的主要是最富有的人。在政治腐败的情况下,要用自己的劳动养活全社会的农民始终十分贫困,多半要按完全任意规定的税率纳税,可是有名气的富人反而可以完全免税!这样丧尽天良、残酷无情地牺牲穷人的利益以保障最有钱有势者的利益:享受这种特权的人是多么卑鄙无耻!

税率应当固定。每一个公民都应当确实知道,他应当协助支持社会到什么程度。任意征税是压迫和营私舞弊的根源,它给偏私、妒忌、报复、贪婪及其他私欲提供了自由活动的场地。

赋税应该适合每个人的收入,适应国家给他享受的权益,主要的是适合国家的真正需要。如果赋税随当权者的贪心任意决定,那么征税就会毫无止境。当赋税超过公道范围,人民就会失去生活能力,于是他们就不得不违法逃税或者停止劳动,甚至离开祖国远走他方。

赋税应该用简单的人民容易明白的办法征收。只有财富相当多的人才应该纳税。税制繁杂苛细也是一种无理的压榨。这只会加重人民的负担,却不会给政府带来任何好处。这只会使某些人靠牺牲人民的利益而发财致富。这些人会引起人民痛恨,因为人民认为他们是使自己陷入贫困的祸根。

农产品税也许应该课征实物而不应征收货币。懒惰的贪财的统治者却只认得货币,可是政府难道不需要粮食供养军队吗?难道剩余的粮食不能出售,把实物变成货币吗?最后,政府如果认为征收实物对自己不方便,难道不可以包给别人去征收吗?看来在一切情况下征收实物税无疑比征收货币容易些,因为实物来自田间,没有任何欺假。应当注意到,农民不是经常能够找到农产品销路的;他如果很穷,为了换取货币纳税,就不得不贱价出售自己的农产品,这样就使他失去待价而沽的机会,无法摆脱穷困。

课征消费品税不应涉及维持人民生活的必需品。课税重点应当放在满足求奢华、好虚荣的富人的人为需要的物品上面,这种富人的奇思怪想是与时俱增的。

规定商业税应当特别小心谨慎。商业是个容易吓跑的任性孩子,只要一旦限制它的自由,它就会消失不见。对生活必需品征税过重会使大多数居民变成违法分子,国家渴望得到的税收将全部落空。

预定发付国外的产品决不应课税。征收这种税会使农业和工业丧失发展动力,也会妨碍合理政策所应达到的目的的实现。

24.论国家财富

要使人民有能力向国王纳税,国王就要保证人民丰衣足食,积蓄财富。人民生活贫困,政府就不能富足。治国的人老是设置障碍妨害臣民的事业心,或者仿佛为了奖懒罚勤,任意横征暴敛,在这种政策改变之前,人民就只有贫困,丧失任何劳动热情。在一切使国家致富的必要条件中,自由是最重要的条件。可是在富裕之国很快又会滋长出弊端来。金钱如果成了强国的主要动力,那么落到狂妄政府手中就会变为经常破坏国家的工具。民族也如同个人一样每每滥用自己的财富。它们常常只为一个目的——满足统治者无聊的虚荣心,就轻率地毫无裨益地浪费财物。最后,这些财富又会成为国家所利用的唯一力量,造成人欲横流的局势。到那个时候,奢侈之风刮遍全国,迟早会导致国家衰亡。

由此可见,政策应当明智,应当遏制人们心中的贪欲。只有特别提高警惕,才能防止贪欲引起灾难,或者至少推迟灾难的到来。

25.论战争掠夺财富

社会同个人一样很难忍受贫困。社会也同个人一样,当它把自己的贫困同周围各民族的繁华富庶和完善的生活设备相比较时,就会觉得更加可怕、更加不堪忍受;那时就会充满妒忌、仇恨,希望跟别人并驾齐驱。这种激情之火循着自然倾向越烧越旺,最后使各民族都忘记了自我克制,忘记了要把自己约束在某一范围内的必要性。各民族致富之道只有两条:一是征战,一是贸易。富足民族永远抵不住贫穷好战民族的冲击。亚洲曾经是马其顿人的战利品。罗马人靠掠夺被征服地区发财,但自己也遭到从北方寒冷空间涌来的贫穷而野蛮军队的洗劫。中国和印度是在鞑靼游牧民族攻击下垮台的 (11) 。征服对于某些人始终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但它助长人们的惰性,驱使人们伺机迅速或以突然冲击的方式侵夺别人长期操劳所积累起来的财富。征服者的行为通常旨在满足自己的权位欲和虚荣心。他用抢夺战利品怂恿和引诱士兵为自己卖命。财神对士兵至少拥有同战神一样的权力。

26.论贸易

贸易是各民族发财致富的另一途径。贸易分为国内贸易和国外贸易两种。国内贸易在同一个国家内部臣民之间进行,交换各人的生产品。常常出现这种现象,同一个政府领导之下有些地区发生饥荒,而另一些地区则各种产品丰富,甚至过剩。疏通流通渠道,方便各个地区产品交换应当是值得全民关注的政治课题,这种交换对于保存整个社会和保证社会繁荣都是非常必要的。只要一个思虑不周的政策就能阻碍同一个国家的人民和自己的同胞之间的自由贸易,更不要说制定一个罪恶的政策了。这类政策能够摧毁农业发展的一切动因。它的根源只能是可恨的特权和垄断权。它剥夺同一个社会各个成员互相满足需要的可能性,它牺牲大多数人,却富了少数几个人。当政策只保证几个人的幸福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幸福的时候,这种政策就变成了暴政。

对外贸易是一个民族和另外一些民族进行的贸易。一个民族领土辽阔、土地肥沃,加上人民勤劳,农产品保证自己需要而有余,就可以拿出一部分供应其他自然条件较差、进取心较差的国家。这种贸易名叫出口贸易。在这种交易中,出口产品的民族或者换得自己所缺的物品,或者换回贵重金属。人们商定把贵重金属作为财富的标志。自然在人和人之间所确立的不平等在各个社会之间也显示出来了。各民族生活所在地区、气候不一样,土壤肥沃度不相同,居民从事的职业不一致,所出的产品也各不相同,因此各民族出于自身的需要,实际上处于互相依赖的状态,这样,它们彼此都有好处,都有必要。由此可见,贸易是把相距遥远的各民族联系在一起的纽带。贸易建立起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它们相互承担义务。不过贪得无厌的武装商人也十分经常地背弃自己所承担的义务。

欧洲人发现了一些遥远地区,根据他们对待当地人的态度来看,可以认为他们比那些最不文明的野蛮人还要狂妄得多和不人道得多。他们把远方人看作牲口,认为可以欺骗、掠夺和消灭他们,而毫不感到羞耻。大家可以确信,欧洲人是很少打算把这些民族当作自己的朋友或同盟者的。当力量在贪婪的商人这一边时,当他们深信他们的罪行能使国家获益、会得到国家欣然同意时,世间就没有哪一种动物比这种商人更凶残的了。

27.论财富所产生的威力

一个民族的财富随着它的剩余产品数量的增加,随着它的土地肥沃程度的提高,随着耕作方法的改良而增长,特别是在其他民族需要它的产品,而它本身对于其他民族的产品并不感到很大需要的情况下。大量财富的标志即货币资金集中在经营盈利商业或从事交换的民族手中,它所积蓄的货币多于它的贸易对手。因为这些货币对于一切民族都是财富、权势和福利的尺度,所以这个民族肯定会对其他民族占优势地位。大家需要它,依赖它,或者对它抱有妒忌之心。

我可以断言,这种优势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货币是财富的标志,同时能产生权力。金钱能够雇佣由贫穷民族的士兵组成的军队,因为贫穷的民族把本族人民的鲜血和生命出卖给富裕的民族。金钱能使船舰散布海洋,也能缓解外交谈判中的意见分歧,促成和约的缔结。但是,金钱同时也能腐蚀国王及其大臣。黄金的闪光常常使各民族的统治者盲目处理最重要的利害问题。最后,一切民族所感觉到的对黄金的需要,或者一切民族认为感觉到的对黄金的需要,都会驱使它们从属于那些能满足它们金钱欲望的人。

28.贸易应当自由

以上所述一切证明,为了经营好贸易事业,一个民族首先应该考虑怎样从自己的农产品中获利。但是,它要做到这点,就非得拥有众多的人口不可;而要使人口增加,我们已经说过,就得有合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就得让人民享受自由。

如果说自由是发展贸易的条件,那么贸易反过来对于维护自由同样是必要的。因为热望自己的生活过得幸福,是人们从事贸易的思想基础,所以在选择贸易方法方面不应该受到限制。明智的政策是允许人民用自己认为最符合本身利益的任何方式发财致富;要修正这方面的失误,凭生活经验就完全足够了。大体说来,一个民族如果享有自由就不会长期做亏本生意,大多数人的智慧很快就会帮它纠正个别人的错误。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贸易更需要谨慎从事的了;一旦当局给它设置某种障碍,贸易就会完全消失。不妨把贸易比作河流,人们建造堤坝迫使它改道,就很少能够再回到被迫放弃的河道上来。你们如果剥夺贸易的自由,任意征收贸易税,将会很快完全扼杀贸易或者迫使所有臣民都变成违法分子。你们将不能不付出极其高昂的代价去制裁他们,其结果就是使你们奢望获得的收入完全落空。

总而言之,贸易需要最充分的自由。贸易越自由就越是兴旺发达。政府无须为商人做什么事,只要让他们有可能做他们认为必须做的事情就行了。他们的实际利益会比一切规章制度更好地指导他们去做自己的生意。那些受了挫折的人会因此警告其他一切人注意防止他们应该避免的危险。国家只须保护贸易就可以了。那些给人民以无限自由的民族能够坚信,它们一定会战胜其他所有民族的。

29.论贸易的界限

一个国家从外国进口的只宜是因受自然条件限制自己生产不了的或者不能保证人民生产的一些最必需的商品,这是十分自然的事。然而这个非常容易理解的道理却常常为大多数当权者所否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喜爱本国产品这是必要的。如果有人竟喜欢外国商品,那我们就有权推测:要么是外国商品较好,要么就是政府有意压制本国人民生产,阻止本国农业和商业的发展。

人民需要的东西越多,他们对能满足这些需要的人的依赖程度就越大。因此,政府应尽可能限制人民需求的过分增长。如果理智不为他们确定一个界限,他们的需要就终归会完全满足不了。久而久之,一些最稀奇古怪的嗜好和幻想就会变成他们的需要,到那时人民指望从中获得实力的财富,就只能花费在凭空臆想出来的需要上面,花费在只有幻想价值的非必需品上面。欧洲每年要花费大量现金以满足居民奢侈豪华生活的需要,印度斯坦除胡椒和硝石以外拿出一些什么东西给欧洲以补偿这笔现金呢?幸而在贸易问题上各民族都显得狂妄无知,因此大家所受损害都差不多。

30.论财富分配

国家领导人应该关心全体人民有足够的财产,也应该注意使他们之间就富裕程度而言一般达到最大限度的均衡。为数众多的人用自己的劳动、技艺和才能的成果采取某种方式参加贸易活动,贸易所得的财富就在这些人中间进行分配。农民、工人、水手乃至学者,所有的人不管怎样都会受到贸易的良好影响。这样,贸易就使全国普遍富裕起来,向全国每个角落供应生活资料。

就贤明的政治而论,重要的是不要使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培根曾经把国家财富比作厩肥,如果把厩肥堆成大堆则不但对土壤无益,甚至会损害土壤的肥力。要是把厩肥分散到大田里,哪怕只撒上薄薄的一层,也能使整片大田增产 (12) 。

可以认为,一些政府已经把这个重要道理完全忘记了。差不多在一切国家里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居民穷得一无所有,而大量的财富和地产却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政府对于这些少数人似乎是关怀备至。凡是态度比较公正、头脑比较健全的政治活动家都应当懂得:正是私有财产使人民依恋祖国;一无所有的人就对什么也不珍惜;在一个乞丐和流民充斥的国家里,犯罪现象会迅速扩散开来,以致无法根绝。社会利益要求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过某种丰裕生活。当全体公民都能够用适度的劳动保证自己过丰裕的生活时,国家就能够要求他们为国出力。当国家的全部地产和全部财富都归少数人所有时,这些人就会变成国家的主人,国家要想从他们手里把积累的财富拿出来,就非作极其艰巨的努力不可。除此以外,财富分配比较平均,还能鼓励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工作,使每个人都感到自己精力充沛,大有作为;反之,财富分配不均就会使人们懒惰、灰心,作无结果的盼望,甚至走向犯罪。

31.特殊权利

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起把经营贸易的特权授予某些阶层这种做法同健全的政治更加背道而驰的了。攫取这种特权的结果是使一些受到这种特权庇护的人发财致富,却使国家得不到它有权指望的一切财富。实行这种制度,国王将得不到一点利益而只能蒙受损失。如果所有公民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全都富裕起来,他们给国家作出的巨大贡献是靠特权发财的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作出的。国王应该代表国家奖励作出有益发明的人,而决不应该在生产方面妨碍人民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

商业和工业发展了,能促进人口增加。它们不仅使农民有可能迅速销售自己的农产品,从而保证自己过幸福生活,并且能吸引为寻求好运而离开本国的侨民。

32.贸易不加限制的危险

不管贸易带来好处有多么大,任何贤明政府都不应该把自己的注意力全放在贸易上面。营养最佳的食品如果吃得过多也会变得像毒品一样有害。明智的政治家应当预见到:如果不预先防止贸易过分发展,它就会引起追逐奢侈豪华的社会风气,贪财的欲望席卷全体公民,结果必然会使最繁荣的帝国走向灭亡。醉心于谋求暴利的民族除贸易以外什么也不思量。它误以为通过贸易就能保证自己夺取天下财利,却不知道贸易会引起竞争、妒忌和无穷的争吵,是各民族之间和各国王之间彼此不和的根源。于是有人妄图发展越来越新的贸易品种。在丧失理性的商人看来,偌大的地球还不足以大展宏图,甚至荒岛也成了有价值的追逐对象。为了解决其中几小块沙地的归属问题,人们准备互相厮杀,仿佛贪欲使他们看到沙地内部藏着珍宝一样。

按照现代政治所持的狭隘观点,金钱被看作战争的动力,同时也是和平的支柱。人们使自己相信,仿佛金钱最多的强国从来就能够压倒其他国家,或者至少能促使其他国家支持自己的计划。整个民族及其领导人都成了少数狡猾而贪欲的商人的老实的牺牲品,这些商人以发财的希望诱惑人民,其实真正发财的只是他们自己。常常发生这种事情,仅仅为了满足某些人的贪欲,就使得整个国家成为废墟;由于苛捐杂税太多,全体人民实际上已经变穷了,还在徒劳地追逐财富,而少数人利用大多数同胞缺乏理智早已把财富攫取到自己手中。

正是上述错误观点,使某些人把自己的注意力完全放在贸易上面。人们一心只想用什么办法发财致富,这就成了强国之间开战的借口。有的民族在贪婪的浪潮中似乎只想把全世界的贸易都抓在自己手里,把海洋变为自己的私产 (13) ——多么狂妄而又多么不公正的计划!这种计划如果实现的话,就一定会很快地把奉行这种计划的民族导向灭亡。

33.论贸易的自然界限

总之,同一切人类事业一样,贸易也存在着某些界限,这些界限都是自然规定的。贸易应当适应一国的领土规模,适应它的土地质量和肥沃程度,适应它的人口数量。现在各民族都怀着一种疯狂的贸易热,如果能够从书本中了解到这种激情所导致的前途的话,那么我们大概能看到,在以这种激情为借口的互相厮杀以后,每个民族都会认为合理的做法是,牟取利益以国境为界限,经营贸易以实际必需为界限。最人道、最公正和最明智的政府都懂得,金钱不构成各民族的真正幸福,如同不构成个人的幸福一样。这样的政府自然不愿意年年派遣大批大批由本国公民组成的军队到酷热的地区,到遥远的海外,到战场上去送命。欧洲人亲自教印度人学习军事,使他们习惯于行军作战,也许最后总有一天那些印度人会起来把这些贪财重利的、引起当地居民痛恨的欧洲人赶出自己的国境。

财富也有个界限。财富过多了,甚至就开始对商业和工业带来危害。工业品和农产品超过一定的界限时,价格会涨到穷人消费的比富人少的程度。一个国家如果不在本国生产非有不可的产品,就会永远贫困;一个国家如果农产品能够充分供应国内实际所需的一切,就会始终富足;一个国家如果它的公民享受自由,保证得到一切必需品,就会永远比一无所有的国家富足、幸福和强盛。一个组织良好的国家当国内还有未垦地,哪怕只有一公顷未垦地的时候,就不应该有一个工厂主生产奢侈品。

34.商业民族的繁荣是不牢固的

贫穷民族认为自己不幸,因为它们不得不如上所述依赖于其他民族。为了摆脱这种境况,它们就诉诸武力或采取狡诈手段。它们通过侵略、抢劫或经商等途径极力搜求黄金(财富的标志),以便商得其他民族的同意用黄金换取自己所不出产的农产品和工业品。这种不义之举,常常在实际上使贫穷的自然资源不足的但靠贸易发了财的民族,有时也能在比较强盛的大国中间起颇为重要的作用。古代的推罗人 [3] 、西顿人 [4] 和迦太基人,近世的威尼斯人和荷兰人,都给我们提供了令人惊叹的实例,说明本身自然条件不好的民族只要依靠巧妙的贸易手段能够取得什么样的结果。这些民族衰败和灭亡的历史证明仅仅依靠金钱构成财富的这种强盛是不牢固的并且是不久长的,它会变成其他民族嫉恨的对象;贪得无厌的侵略者常常带领手下喽啰入侵这种富有的国家,掠夺这种富有的民族。这种富有民族同时从两个方面受到掠夺:盟邦吞下富有民族因求援而奉献的贡赋;敌国使用武力和诡计劫掠它。

35.论财富分配的自然趋势 [5]

财富像水一样总是倾向于按同一个水平平均分配。有时一个民族能够使用经济手段把财富抓到自己手中,那样就使财富对谁也没有好处;可是满足实际需要或臆造需要的必要性迟早会迫使财富重新进入流通领域。

我们即使像评论人类个别人那样去评论政治社会也不至于有犯错误的风险!我们发现社会和个人一样有作为、有欲望。悭吝的父亲长期打小算盘积蓄了一笔财富,可是大手大脚的儿子们却迟早会在他那一群狐朋狗友中把它挥霍一空。人富了也会渐渐变得傲慢起来,不劳动、不操心,迫使周围希望摆脱贫困的穷人为自己服务,以满足自己的贪欲,过舒服的生活。他周围的穷人利用他发了财以后,就会离开他。新发财的人也会好吃懒做、贪图虚荣、挥霍浪费起来。

就整个民族来说情况也正好一样。财富使整个民族神魂颠倒,财富也保证其他民族帮助、支持和忠于它们;但也常常驱使它们冒无谓的危险,结果就是使它们破产以致灭亡。到那时它们在贸易领域所拥有的特权对它们已经无济于事了。它们侵入天涯海角得来的财富终归要落到别的民族手里。贫困不幸的民族渐渐地开始同他分享贪婪冒险的果实。富裕民族要给贫穷民族支付补助金,要雇佣军队为自己打仗,还要到遥远的地方打仗。补助金、雇佣军队、战争这三件事迟早会把它们通过大规模贸易得来的财富消耗净尽。通常的情况是,富裕民族劳动的结果不是好了自己,而是好了别人。

36.论国家的真正幸福

可见,贸易带来的所谓财富,只应看作是富强的空虚外表而已。这种财富确定不了人的实力。在捍卫国家的事业中指靠这种财富则是愚蠢之至。用这种财富表示富强,那就等于腓尼基人画个钱袋以表示富强一样。国家需要比较实在的、不易易手的财富,只有像大富家庭积累起来的产业,才经得住不肖子孙种种放荡、乖僻、狂妄行为的冲击。

如果国家政治清明,人口与领土规模相适应,这个国家就一定富强。如果它的土地无须过度劳动就能保证供应人民所需的一切生活必需品,那么这个国家一定很富足。如果它的人民勇敢又讲道德,那么这个国家一定很幸福。在考虑对外贸易之前,应首先整顿好国内事务。如果国家的对外贸易能够把国内所缺乏的有益必需品充分供应人民,那么对外贸易就是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但是,国家得到这些利益就感到心满意足的并不多见。像个人总想胜过别人一样,各民族在积累财富方面也互相竞争,如果在这方面比不过或超不过邻国就认为奇耻大辱。贵重金属作为财富符号成了卑鄙而又狭隘的政策的唯一追逐对象。这种政策为了追逐幻想的东西竟然放弃了现实的机会;这种政策不预先把建筑物的基础打好却想把它粉饰一新。

37.论国债

贪婪的民族常常出同样贪婪的统治者。如果说统治者也希望臣民富裕的话,那只是因为他们希望由此而便于征收赋税。可是这样容易得来的财富很快会变成对统治者本身有害之物,因为它使统治者惯于胡乱花钱,进行毁灭性的战争,放手做各种冒险的事。如果不是臣民富裕使他们容易满足贪欲的话,他们是决不会想到这些事情的。统治者忘记节约,不大关心按税收量入为出,结果就不得不采用令人痛心疾首的加重人民负担的办法。他们开始增税,可是增税终归有个限度,超过限度就会激起人民愤怒。于是统治者就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增加税捐,使人民负担加重而不觉察。

发行公债的增税手法,其起源就是如此。因为这个财源是诱人的,比劳动和耕地的收入得来容易,所以国王就怂恿本国和邻国的人民把自己多余的钱交给他保管。政府以公债名义掌握了这笔现金,就用它们来解决客观形势需要它解决的一些问题,但更常见的做法是干脆侵吞了这笔款子用来满足私人目的。臣民迫不得已购买公债,政府常常是毫无责任心地处理公债,使得公债对国家没有任何好处。

可见公债实质上只是一种变相的赋税,一种更加不公平的赋税。它由贫民、农民和土地所有主负担,因为他们都不得不为政府的举债而支付利息。事情还不限于此,就其后果而言,公债是颇大一部分人腐化堕落的原因。公债促使这些人游手好闲、懒惰懈怠,促使这些人不劳动、不为国家做好事却可以靠别人生活。那些工作积极、事业心强的人辛勤劳动却是为了养一批懒汉——食利者。任何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人都是坏分子,不道德的腐化分子。社会豢养的无益公民越多,社会就越倒霉。任何食利分子都是靠勤劳人民过日子的。任何公债都是祸害,它总是希望支出超过国家的自然负担能力。如果举债不是这么容易的话,国家同私人一样也就不至于这么常常债台高筑。国家支付的利息越多,全民族受到的压迫就越重。

38.论公债基础

国家发行公债的偿还能力同它的财富、资源、政府的稳定程度,同执政者的品德、个人利害关系或促使他们履行义务的动因成正比例的关系。在专制政体下,国家不可能拥有真正的信誉,要使本国臣民或外国人信任专制君主是办不到的。专制君主一当心血来潮就会不受惩罚地破坏自己承担的最庄严的义务,所以多疑的亚洲人宁可隐藏自有的黄金,不让暴君知道。在不大露骨的专制政体统治下,也存在某种类似公债的东西。国王为了保全体面可以在一定程度内对臣民守信用,可是因为他所掌握的权力总是把他引向背弃自己所承担义务的地步,所以他就只好采取诱骗手段用以补偿自己债信的不足。于是他以有希望赚大钱为诱饵,诱惑那些贪心重、想发财的人,使他们陷入自己的罗网中。

39.论财政

专制制度一切都任凭个人意志摆布,当权的人总是力图占有更多的财富以便个人随时使用;他常常缺乏信用,贪心又无止境,人民当然不可能要怎样快就怎样快地满足他的需要。举一个负债的青年人为例,他父亲为人节俭,知道儿子时常想入非非、胡乱花钱,就拒绝资助儿子。这个青年为了获得金钱就只好求助于放高利贷的人。专制君主也像这个青年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向某一类公民筹款,这些公民愿意给他以必要的帮助,但要取得敲诈勒索其他全体公民而不受惩罚的权利。

以财政一语闻名于世的害人之术,其起源就是这样。国王把自己的臣民交给一些小暴君去折磨。这些狡猾的强盗以国王的权力作掩护,不受惩罚地恣意掠夺人民。他们借口收集资金支援国家,实际是削弱并破坏国家,剥夺国家发展商业和工业的各种刺激因素,迫使农民离开自己的田地。他们每天都在挖空心思千方百计地剥夺和压迫人民。在奉行这种政策的国家里,财政理论变成一种猜测不透的神秘科学,甚至连最有才智的明达之士也未必能搞清它的底细,这有什么可以奇怪的呢?贪婪的国王或他的大臣醉心于迅速发财的可能,看不清其中的奥秘,为了眼前利益牺牲一切,把生杀予夺的大权交给那些使国家陷入火与剑的血海中的强盗。

可见,是国王同意让自己的人民遭受重税盘剥;是国王纵容这一小撮唯利是图的坏人靠牺牲其他全体公民来发财致富。国王由于自己受了迷惑,所以察觉不到自己的人民有时甚至要缴纳加倍的重税;察觉不到金钱落进税吏荷包中使他们发财,这对国王本身也是一种损失;也觉察不到大批包收人头税的人被收买跟人民作对,从而给国王造成真正的损失。要是政治清明,使国家摆脱这些小暴君的压榨,能给国王带来多么巨大的财富。可是专制君主总是轻举妄动,疏忽大意,只要能满足自己的任性要求就觉得称心如意了,但允许国家受到致命的打击,允许挖掉国脉所系的扎得最深的根子,到后来,当树木的浆液丧失净尽,完全不能开花结果的时候,他才会惊异莫名。

在国王享受无限权力的国家里,国王差不多总是牺牲国家的福利去满足个人一时的任性要求和奇思怪想。

由于国王的行为这样不明智,这样不公平,国家的财富便集中到少数卑鄙小人手里。他们在榨取人民的血汗发财以后,很快就开始挟制国王,藐视本应该控制他们的法庭,对人民实行黑暗的奸诈的和为所欲为的审判权;他们醉心财利,把自己的豪富建筑在社会的贫困上,反而诅咒社会和糟蹋社会。

这些发了横财的强盗,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鄙视和憎恨,反而引起本国贵族和同胞们的羡慕。每个人朝思暮想的只是财富,财富成了人们唯一的鼓舞力量。黄金梦、贪婪欲控制着人们的心灵。人们把自己的处境和比较富有的人相比,就不满意自己的命运,感到又痛苦又忧愁。财富既然不是凭技艺、贸易和劳动得来的,而只是依靠狡猾欺诈手段、奴颜婢膝行为或凭偶然机遇得来的,那就会使广大人民心灰气短,丧失忠诚劳动的积极性。

总之,这种在财政上打小算盘的做法会造成人口减少,农业衰败,贸易萎缩,并使国家生活一切极重要部门陷于紊乱。国王只图自己生活幸福愉快,时时刻刻都会使人民的利益蒙受牺牲。结果就是税源枯竭,信用丧失,农村破产,民穷财尽。最后,商人不做任何生意,工厂主不做任何事情,工业迫不得已要向国外寻找出路,人民也纷纷迁居外国——简言之,就是国家日益迅速地奔向灭亡。

40.政治领导人应当关心社会的全面发展

政治的正确目的应该是使人民的各种活动得到平衡发展,使他们生产各种各样的物品以满足国家的需要。只有这样平衡发展才能使国家富强,使它的安全和幸福得到保障。譬如树木,它的各个部分都应得到比例适当的营养,才能枝繁叶茂;如果分配不当,任强枝独荣,这棵树就会日渐枯萎。农业不应当占尽全国人手,贸易和工业的发展应当适应农业生产的规模,使农民能够销售他从田间收获的劳动产品。人口数量要同国家领土大小和产品多少相适应,如果太多就会成为国家的沉重负担。

仅仅拥有人手是完全不够的,还应当善于使用人手。在政治方面也如同在道德方面一样,游手好闲乃是万恶之源。如果全社会把注意力都放在贸易上,那么所积累起来的财富就会使多数人有可能好逸恶劳,而其余的人也会灰心失望。这些财富终归会造成奢侈浪费、贪得无厌、娇生惯养等恶习。这些恶习过去是、将来还是民族灭亡的先兆。

国家所有公民都应做事,但不应做同一种工作。如果大家都开始做同一种工作,政治领导人就有责任说服一些人去做别的工作。农业生产粮食供养全国人民。商业应该给全国人民供应本国所缺少的一切必需品。工厂主应该使人人有衣穿,军人应该保卫全国人民。

既然维持人民各种工作的平衡是政府的责任,那么,维持人和人之间以及由全体公民分成的阶层和阶层之间的平衡也应该是政府的责任。无论什么人不管他的地位多高都无权压迫比他地位低的人,地位低的人也应当同他一样受法律保护。无论是谁不管命运把他抬高到什么位置上,他都没有权利轻视和践踏有益于祖国的人。国王应该尊敬和保护臣民,并且按照臣民的功绩和贡献奖励他们。清明的政治方针是使一切通情达理的公民对于同自己身世相符的社会地位都能表示满意。幸运对社会一切阶级都是存在的。当国家组织得好的时候,一整套惠及国王乃至农民的福利生活设施都会建立起来。满足现状的人就很少想到要从自己的工作圈子里跳出来。他们喜爱祖传的职业,因为父母教育他们从小就习惯于这种职业。人民如果不遇到倒霉事,通常就会感到满足和安心。他们满足于简单的自然要求,就无意去看看这个范围以外的东西。比较有教养的或者有较高地位的人,当他能够得到他的职业、他的生活活动范围所应该给予他的一切时,就有理由感到心满意足了。如果某个国家全体臣民都再也不愿意住在这里,那就证明这个国家政治上存在严重的缺陷。虽说人们都在变化,但总有一种惯性力量把每个人同他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人们只有在幸福丧失、惶恐不安时才会想到命运,只有到这个时候,才力图改变自己的命运。

正确的政治善于在一个国家里把自由、人口增殖、富裕、和谐、安全都配合恰当。但是,政治活动家如果不注意如何使臣民严于律己,不鼓励他们努力工作,那么这些任务就一件也完成不了。道德和爱护社会福利应该是任何组织完善的社会的基础。只要各个社会成员一开始互相鄙视、互相压制,只要他们不再理解各个成员利益的共同性,不再克制自己的私欲,不再遵守法律,团结就会受到破坏,社会机构就会运转失调,活动受阻,以致完全停顿。

41.论警察

人们把用来维护法律保障国家内部治安的政治工具叫作警察。正是警察,强使人民按照社会要求和人性法则过生活。正是警察有责任关心人民安全,防止人民失踪,保障人民生活安宁和方便,经常消除人们私欲所造成的各种工作障碍。警察自己遵守法律,不允许自己一意孤行、胡作非为。警察的存在不是为限制公民享受合理的自由,如果没有这种自由,社会生活对公民来说就是不堪忍受的。警察应该注意制止个别人任意胡为,防止他们破坏公共秩序。

大家知道,有些反对奴役制度的民族完全不要警察,它们轻率地把为所欲为之权同自由权混为一谈。可是,难道享受真正的自由就意味着要受那些以胡作非为为自由的乱民的愚蠢举动和越轨行为的冲击和侮辱吗?一个社会,它的立法者始终是这样热心和这样深思熟虑,却想不出办法来防止人民互相狂妄对待,也不能为他们创造免于坏人侵害的安全条件,请问,这算得是什么样的奇怪社会组织呢?一支勤奋的警察队伍是自由的支柱,只有胡作非为、道德败坏的人才会感到害怕。如同法律应该适应社会情况一样,警察也应该是这样。他们应该根据社会恶习和犯罪行为的增长情况并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提高警惕并采取严厉措施,因为这一切情况都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人们越是有恶习越是不道德,社会力量就越应该坚决地采取慑服手段去约束他们。

在专制制度下,警察只是专制君主、大臣以及其他达官贵人手中满足私欲的极其可恶的工具,是他们手中用来报复人民和经常迫害人民的工具。统治者意识到自己是不公正的或者是没有能力治理国家的,就利用警察迫害那些在公民中间散布对他们不满情绪的人。多亏他们,警察才变成暴政的工具。警察鼓动告密,设置监视网,给人民造成各种不便,甚至肆无忌惮地侵入家庭圣所 [6] ,破坏人民安宁。这些警察胡作非为,只取缔有碍政府的行动,而对有能力和有贡献的人则常常加以危害。他们支持人间不平等,对人民的态度厚薄不均。他们判案受制于有权势人物,结果是包庇犯罪分子,宽恕那些得他们好感的人,迫害那些毫无过失但得罪于皇室的可敬公民。

警察不遵守法律任意惩罚人民,就变成了人民的可怕的灾祸。他们压迫人民,给人民带来的害处比无政府状态还要大得多。警警不但远远没有使社会风气纯洁高尚,反而使社会风气腐化恶化。他们鼓励告密者、骗子手和小恶霸,让他们布满全社会,压迫人民。这种警察只是利用卑鄙龌龊出卖灵魂的人可耻地迫害无罪的人,从而使自己变为吓唬正直人士的纸老虎。

42.论惩罚

警察要有益于社会,就应当只服从法律,只遵循法律,注意执行法律,维护善良风俗,关心人民安全。没有警察维持治安,社会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如果社会变成了一大群道德败坏、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人的活动舞台,任令这些人放纵情欲、互相折磨,那么结果会怎样呢?如果全体社会成员都不讲道德而为所欲为,都只顾自己而以别人的苦难为代价以换取个人的暂时享受,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安全、什么好处可言呢?

为了遏制坏人,武力是必要的。随着社会上人口增加,武力也该增加。必须使那些丧失理智、不可理喻的人害怕惩罚。但要做到公正无偏,就要求惩罚轻重同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实际损害大小相当。如果不尽力设法使惩罚同所犯罪行的有害后果相当,那就是政治上的不公平、不合理。

在个人意志就是法律的政府统治下,定罪轻重和惩罚轻重都是由国王和有势力人物的一时好恶或利害关系决定的。在提庇留皇帝 (14) 统治时代,一些毫无恶意的言论和一些最不足道的过失都被看成罪行,被认为侮辱至尊,于是皇帝手下阿谀奉承之徒就用酷刑惩办这些被认为有罪的人。政府暴虐,监狱里就始终人满为患,而刽子手则动辄折磨人和杀害人,被害者或者完全无罪,或者即使有罪大多是当局不公逼出来的。专制政府玩忽职守,多行不义,强施压制,使社会上不幸的人和游手好闲的人不断增加,而这些人很快又会变成品行不端者或犯罪分子。办事不公正的政府即使很想根绝犯罪现象也是枉然,因为犯罪现象乃是它自己造成的。只有本身讲求道德而且注意捍卫公众利益的政府才能教导人民讲求道德。无论采用折磨手段,还是采用酷刑审讯,都不能改造坏人,只有运用良好的法律和教育,才能培养出可敬的公民。

犯有应处死刑的罪行是很少的。如果死刑不处得这样频繁的话,对于死刑的恐惧心理就会强烈得多。犯罪给社会造成的损失用罪犯的劳动来补偿,难道不比先用刑讯、再用死刑来补偿更好些吗?用繁重的劳动惩罚罪犯比用死刑惩罚罪犯对社会要有利得多。罪犯犯罪通常是好逸恶劳的恶习造成的,把他处死,社会就失去一个劳动力。但是,还有一些最黑暗的罪行,它们的恶例祸害极大,以致不严加惩办就一定会酿成可怕的灾祸。在这种情况下惩罚就不光是对罪犯一人,而是惩一儆百,警告那些可能效尤的亡命之徒。

政府越是专制,它采用的刑讯手段就越残忍。严刑峻法是残酷行政当局的固有特色。那里的惩罚方式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喜怒。专制君主手下的奴才们没有能力改造罪犯,就认为把他们消灭掉最省事。人道而公正的政府就应该表现出仁慈和公道,即使是对罪犯也是这样。它应该废除残酷的刑讯,因为肉刑很少能使犯人认罪,却常常使无罪者经受不住折磨而死亡。有一种野蛮的惯例,要求法官对待不幸受刑讯的人要用铁石的心肠和冷酷的眼光,即使受刑的人晕死过去也无动于衷。试问世间还有什么事情比这种做法更丑恶更可怕的呢?难道吃人的法律能够作为自称为文明人执行审判职能的指针吗?难道在处死罪犯前不给予非人道的折磨就不足以称之为剥夺罪犯的生命吗?

43.论奖励

如果政府是利用惩罚来影响并促使人们弃恶从善,那么它手中的奖励便是鼓励人们行善的强大手段了。凡是政府开始鼓励人民行善的地方,那里人民就会行善;凡是人民能够深信自己将因才智受到尊敬和奖励的地方,那里就会人才辈出。如果政府剥夺人民尽力争取的而且是理应得到的东西,那就说明它丧失了理智。如果国家忽视人民的努力或者认为不必正确评价他们的劳动,那就谁也不会关心国家利益。论功行奖——等于火上加油;无功授奖——等于火上泼水;完全不奖——等于让火焰自行熄灭。国王由于昏聩无能常常偏爱那些一味趋炎附势、巴结奉承的人。这些人不花半点劳力,不冒半点风险而且不显示出半点勇气,就在别人播种的地方坐享其成。他们一生下来就得到官衔,这些官衔原来只是用来奖赏功绩、经验和品德的。军队里面提拔指挥官不是按军功而是按出身名门望族、凭国王赏识或者搞阴谋诡计,其结果就是使军队的指挥官净是些娇生惯养、不学无术和轻举妄动之徒。他们的愚昧无知只能把国家推到灭亡的深渊边缘。

我们知道,政府应该注意引用有德行的人为国家服务,因为任何人都不会比这些力图博得普遍尊敬的公民工作得更出色。可是差不多一切立法都忽视了鼓励公民履行本身义务的必要性。如果一个民族的统治者善于引导人民竞相砥砺品德,那么最大的幸福就会降临这个民族!如果人们的最感人的优秀品质——关心别人、人道主义精神、心胸豁达、大公无私、正直诚实、受惠不忘——能使他们受到全民的爱戴和尊敬,那么,这些品质便会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具有。反之,如果恶德一定会给染有恶德的人招来鄙视、轻视,被认为可耻、可恨,那么恶德也就不会这样传播广泛。一个人如果深信自己染恶习做坏事就会变成国王和同胞极端憎恨的对象,那他还敢执迷不悟,不思改过吗?受尊敬和身居高位的权利如果只让品行端方的人去享受,那么弄虚作假、背信弃义、忘恩负义、伤风败俗的现象就会十分罕见了。

但愿教育会使这些有恶德的人敏锐地感到羞耻,但愿他们会害怕受到自己同胞的鄙视,但愿政府只奖励正直诚实的公民,但愿不道德的人在任何社会中都无立足之地。到那个时候我们很快就成为值得尊重的善良风俗的见证人。如果一个民族对于人间恶德司空见惯不以为耻的话,那么就可以断定这个民族将会灭亡。

44.政治领导人应当关心风俗

因此,我们将不听那些狂妄政治家的话,他们断言国家的统治者仿佛是希望自己的臣民道德堕落。我们也不想贬低“政治”一词的意义,把它理解成一种依靠混乱进行罪恶统治的艺术。只有不道德的统治者才希望臣民腐化堕落,只有暴君才认为断绝与人民的联系对自己有好处;只有凶恶的或无能的国王才会惧怕有德行的和彼此和睦相处的公民。互助、互利——也就是称之为道德的东西,把社会成员联合起来,使他们为得到共同幸福而共同劳动。只有这种志向相同的联合,才能使民族强大昌盛,并不断增添活力。因此,国王们把自己的利益同人民的利益分开,并力图玩弄狡诈手段暗中避开法律以保护王权:这种政策是错误的,而且极其有害。我们决不把那些居心险恶的国王的不公正的统治形式叫做政治,因为他们那种黑暗的权位欲会造成本国各阶层之间的不和睦。我们像痛恨强盗一样痛恨这些狡诈的篡夺社会自由的人,因为他们心灵卑鄙怯弱,不敢公然使用暴力,而惯于用背信弃义手段给人民戴上镣铐。

为专权贪欲而苦恼的不公正的国王们!你们就去败坏你们力图加以奴役的人民的风俗吧!你们去迷惑和欺骗他们,在他们中间挑拨离间,把他们引入歧途吧!你们就只去奖励那些对你们有利的恶德吧!你们就把品德高尚的人宣布为低劣和卑贱的人吧!人们很快就会给自己戴上你们所铸造的枷锁,而你们也就控制住这些奴隶。但是,这些奴隶的恶德和情欲也就会掌握住你们!

可是,你们这种骇人听闻的政策会产生什么结果呢?你们将统治着互不团结的力量薄弱的人民,但正是你们亲自点燃了他们的怒火。不错,你们取消了他们的自由,但你们迟早将会相信:没有了自由,你们的一切管理部门都会死气沉沉,结果会使你们企求太太平平地统治被你们腐化了的社会的希望完全落空。

45.论示范的力量

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像政府那样对人民的风俗习惯产生如此直接的影响。通常,使人民为善,还是使人民为恶,正好取决于国王。上行下效,人民总是仿效他们的统治者的生活方式。民族也如家庭,家庭的习惯决定于家长。人民总是尊重那些目睹为统治者所尊重的东西。统治者作出的榜样会使普通人受到迷惑。普通人会接受重要人物的谬见,也会接受他们的卓见,因为他们总认为重要人物的见解比自己高明。这种心理在有德之君治下是有益的,在暴君治下就变成了灾难之源。如果国王和达官贵人尊重美德,听取才智之士的意见,重视臣民的功绩,那么,所有这些功绩不论是否获得奖赏,都会受到人民尊重。反之,如果国王压制或惩罚本应受到尊敬和重视的人,或者不珍惜他们的有益事业,那么,人民的看法也会跟着错误,因为他们一向是以统治者的观点和谬见为依归的。可以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权者必须通过各种途径确定应该怎样理解他国内哪些事是“公正的”,哪些事是“不公正的”。统治者强行压制人类自然呼声的举动是过于频繁了。国王的偏见多半可以成为全国据以判断是非的法律,因此,甚至连最不公正的事情只要是国王做的,就被全国认为是合法的。不管是什么恶劣行为只要是做成功了就有人鼓掌欢呼。当权者的好恶可以代替人民的功过,决定奖惩。在不道德国王的统治下,恶德本身也变得高尚起来。大家知道,国王的好恶总能得到一些阿谀奉承和卑鄙龌龊的近臣们的赞赏并引起他们的仿效,而这些人又常常能给全国定调子。这样一来,淫逸、邪恶、盗窃、欺诈、腐化、堕落有时候都成了高尚行为,至少再也不会引起司空见惯了的人民的愤恨。人民于是开始设想:胡作非为乃是伟大和高尚的标志,而正直和诚实的作风倒是软弱无能的明证。平民惯常尊敬富人和名人,需要他们保护,所以相当迅速地适应了他们的风尚。歪风邪气于是逐渐毒害这个政治窳败国家的一切阶层。久而久之,这个国家就再也找不到一点美德的痕迹了。人民群众盲目地追随王室所开的恶例,赞同恶德,歌颂恶德,完全不想它们会造成多么可怕的恶果。

国王通常都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引导臣民为善或为恶,而且他的权力越是具有绝对性,他要实现他愿意实现的变革就越容易。政治是影响人民的一切力量中最强大的力量,不幸的是,国王们多半只会用这种力量去危害社会。

46.宗教对政治的影响

宗教在一切时代都被认为是最强大的政治势力之一,都被认为是制止人欲横流、制止国王滥用职权的最可靠的工具。但是经验证明,超自然的观念以及彼世奖善惩恶的预言对于防止国王作恶固然不起作用,就是对于限制坏人作恶也收效甚微,因为国王带头示范常常鼓励他们作恶。最不公正的国王常常是非常笃信宗教的。恶德和凶狠行为每每发生在信教信得发狂的民族中间。公认的暴君常常勾结神职人员迫害自己的臣民。神职人员几乎总是借口天意,替人间的内讧、纷争和犯罪行为辩护。他们时而教唆国王做迫害者和刽子手,杀害某一部分人民,时而煽动臣民叛变或弑君,但其借口都是神意。当暴君像神职人员一样也发宗教狂热病时,人民就要承受这两个强大的联合势力的沉重压迫。一旦国王不大顺从神职人员的意志,后者就会把国王撵下台,甚至处以死刑。但是,神职人员为了本身利益也要利用国王,有些臣民不肯向接受忏悔的牧师低头,就需要利用国王的铁腕,实行武力镇压。这时候神职人员就为国王的铁腕祝福,而国王通常为了本身利益也认为与神职人员采取一致行动是合适的。这种狂妄的政策造成社会上成千上万骇人听闻的毁灭性事件;有贡献的公民成了神职人员复仇心和权位欲以及国王固执偏见的牺牲品。正是由于这种盲目蛮干,某些国家垮台了,而它们的对手却得势了。

健全的政府不认为自己有权干预属于臣民良心方面的事情。它让臣民自己认为必须怎样思考就怎样思考,只要求他们不忘记自己的公民义务。它只是不容许那些自命为神意在人间的解释者的人对人民施加不良影响,妨碍政府的美意良策的实施。但是,受虚荣心驱使的国王由于本身力弱或胆小,结果总是像自己的臣民一样,听命于那些虽然受大家尊敬但常常有意忘记自己也是国家公民的人。良好的法律、明智的教育、社会道德真谛的熏陶、公正的奖惩——这些都是培养合格公民的有效办法。

也许有人问:根据哪些征候可以确信宗教偏见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因而必须限制宗教偏见的影响呢?我回答说:如果宗教仪式举行得过多以致妨害社会的劳动生活,如果宗教认为活动有功,而实际上却毫无益处,如果宗教迷信妨碍人口增长,如果宗教在人与人之间造成敌意和不睦,如果宗教以神的名义煽起叛乱和暴动,如果宗教导致劳动者受掠夺而使懒汉发财致富,如果神职人员违法乱纪并且借口他们服从神权旨意拒不服从社会权力——那么这些现象都是证据说明宗教偏见只能对社会产生极其有害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所以健全的政府不支持宗教偏见,而只应削弱和减少它们对公民心灵的影响。

不论国王的信仰如何,他们都应该遵循开明的理性,不违背人道主义精神。他们应该懂得,神意决不会要求做那种显然违反社会福利的事情。如果这些国王真的信仰宗教,就是说他们真的服从最公正、最善良、最珍惜凡人幸福的神的话,那他们就决不能相信这位神竟会赞成人世间存在苦难、暴力、迫害、残忍、犯罪、违反人道的行为。要知道,神对那些在宗教信仰上半信半疑的人固然愤怒,但对这些现象更应该痛恨万倍。任何一个办事彻底的国王都会把教士们的残忍的充满宗教偏执性的原则以及他们的有害的主张看作是亵渎神灵、侮辱神灵、诽谤神灵,看作是反社会的阴谋,他即使不对这些破坏社会和谐与协调的人严加惩办,那无论如何也会鄙视他们,制止他们胡作非为,因为人们联合成为社会,和谐与协调乃是人们幸福的支柱。

47.对付宗教狂热病的方法

认为宗教信仰能够保证正确的政治具有某种优越性的说法虽然没有根据,但是正确的政治对待宗教信仰应该采取宽容态度,同时不让它有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在破除人们头脑中固有的谬误时直接采用行政力量的做法既没有意义,又显得轻率。即使是明智的国王要想把臣民的宗教狂热病一下子治好也是办不到的。人们珍视自己的偏见或成见,要是他们认为这种偏见或成见同自己的幸福有关系,尤其会这样。试图运用行政力量消灭迷信,显然不会有结果。迷信是一种疾病,它产生在无知而又胆小怕事的人们中间,他们从吮吸母亲乳汁时候起就染上了这种疾病。打算通过推行某种政策一举消除宗教偏见,那是枉费气力的。

只有利用看得见的好处,进行真正的道德修养和合理的教育才能使人民放弃他们可怕的成见。教士们把人民引入迷途,阻碍他们接受教育,人民对教士报以信任,国王只有用慈父般的关心态度对待人民,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有作为的国王应该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是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很快就会爱听国王的话胜过听教士的话。尘世的奖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比彼世的奖赏诺言现实得多;做了坏事尘世按照法律课以必要惩罚造成的印象,这比彼世的刑讯要强有力得多,而彼世刑讯通过笃信宗教仿佛能够避免。

另一方面,宗教迷信和宗教狂热病也只是在当权人物受了宗教麻醉的时候,才构成真正的危险。这些当权人物成为宗教狂热者,就会迫害那些顽强的叛教的异己分子。贤明的政府应允许全体人民按自己的心愿或自由思想,或持有谬见。如果患宗教狂热病的人互相攻讦,国王决不应介入他们的无谓争执,这种争执只有在国王愿意卷入的时候才显得重要,才会发生危险。实行合理的政策使得理性有可能以健全的思想为武器进行反宗教偏见的斗争,从而削弱迷信者的狂妄思想与行为。

48.论文明的宽容精神

文明的宽容精神乃是采取明智政策的后果。明智的政策接受公民的行政监督,不谋求规定或限制公民思想的权利。强令全体公民接受同一种宗教信仰,乃是既狂妄又残暴的做法。让游手好闲的神学家去研究他们的神迹假说吧!让有学问的经院哲学家和神学博士在闲暇时候去争论他们连自己也弄不清的神妙问题吧!这些含义深奥而又幼稚可笑的争论不应当破坏国家的安宁,不应当分散政府的注意力——政府应该专心研究它必须研究的重大问题。任何国王如果让自己卷入神学争论,那就是贬低自己,成为值得鄙视的人;一旦开始宗教迫害,他就成为某些可笑的宗教狂热病者或贪求名位的骗子手的同谋犯或奴才。对于一个国王来说,做某些狂人的吹鼓手或者做某些招摇撞骗之徒的报复工具,那多么不光彩啊!国务人员命中注定做事的成分要比思维的成分大得多;如果他们对国家有贡献,国家就应该重视他;在政治上与其重视那些虽然笃信宗教但对社会并无益处的人,不如重视任何为祖国作出贡献的公民。

有些所谓政治家深中宗教迷信之毒,竟然容许在国内实施教士暴政,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同他们的盲目和狂妄相提并论了。教士们主持的代表天意的法庭从来只给人间带来祸害。这种法庭只为满足最肮脏利益效力,对广大人民却是不堪忍受的残酷。难道公民的命运应该取决于对人类呻吟之声充耳不闻的少数几个宗教狂热分子、幻想家或者简直是骗子手吗?多疑而又不安分的教士们为了私利私设法庭,其审讯始终是残酷的。如果说造成遍地恐怖的宗教裁判所曾在某几个国家里保存了统一的宗教教义,可是同时也摧毁了健全的道义、科学和美德。凡是保存这种丑恶制度的地方,民间的习俗是:好处只归教士,损害则推给整个社会。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是欧洲最不体面的最残酷的而又是最听从教士的人。他们的道德准则限于恪遵宗教仪式,认为履行了宗教仪式就连最大的罪行也可以赎免。他们说是服从国王,但是只要教士一声令下这种服从就烟消云散。在无知和轻信的民族中,不存在可以与教士(上天的使节)的权力相比的权力。在迷信的民族中,教士是国家的真正主人,他们能任意支配国王和臣民。

宗教的作用不仅反映在社会内部情况上。宗教信仰方面的分歧有时在各个独立民族之间产生仇恨、蔑视和持续甚久的敌对情绪。同时宗教信仰的庆典也常常变成把一个民族同另一个民族联系起来的唯一纽带。在这种情况下政治服从神学达到了可笑的地步,其实神学的目的和政治的目的毫无共同之处。过分忠诚于宗教界的国王只为教士的利益办事。他们说是为至高无上的神服务,实际上只按神在人间的代表的意图办事。

49.本讲小结

现在,我们把这一讲所确立的一些原则总结成几句话。民族精神始终构成民族的力量。民族精神不是别的,它就是公民把全部力量联合在一起的坚决志向。国家所联合的受民族固有精神鼓舞的人越多,国家就越强盛。可是,为了使人民乐意联合在一起,政府就必须使他们受适当的教育,使他们生活得幸福。人民不能过没有幸福的生活。在没有自由的地方不可能有幸福。只有在遵守法律的地方,才能有自由。在缺乏善良风俗和美德的地方,法律就不会被遵守。没有公正审判就不可能存在财产所有权。没有警察就不可能有安全保障。没有惩罚,能够犯罪的人就无所畏惧。没有奖励就不能鼓励公民为社会服务。

国家的外部安全靠军队的力量,内部安全靠法律的力量。公民在国内的一切活动彼此都应该互相支持。人口增长导致农业发展,农业发展推动商业、手工业和工厂工业的发展。农工商业的发展都为国家创造财富。财富分配得合理,就是为人民造福。财富如果滥用,就会造成一切灾难中最可怕的灾难。如果政治让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老是互相冲突、互相矛盾、互相阻碍,或者它本身听从宗教迷信,让宗教迷信妨害它实现对社会最有益、最有救世作用的计划,那么,这种政治就是荒唐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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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洲历史上高卢人居住的地区,大致包括今意大利北部、法兰西、卢森堡、比利时等国。——汉译者注

[2] 推罗——古代腓尼基的城邦,公元前第1千纪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在今黎巴嫩的苏尔。——汉译者注

[3] 西顿——古代腓尼基城邦,公元前第2千纪至第1千纪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在今黎巴嫩的赛达。——汉译者注

[4] 原标题为论补助金,与内容不相符合,现按内容改为这个标题。——汉译者注

[5] 举行宗教仪式的地方,通常认为是神灵降临之所。——汉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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