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些亮点你get到了吗?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食品安全早已成为大众生活中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每次有关食品安全的风吹草动,都能瞬间点燃舆论的热度。毕竟,我们每天的饮食都与食品安全紧密相连,谁不希望自己吃进嘴里的东西安全、健康呢?最近,卫健委发布了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一消息犹如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此次新版标准的发布,无疑是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件大事,它关乎着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将对整个食品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那么,这份新版标准究竟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关注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一番。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零添加”仿佛成了食品行业的一个“万能标签”,被广泛地应用在各类预包装食品的宣传上。无论是饮料、零食,还是调味品,只要打上“零添加”的旗号,仿佛就瞬间变得高大上起来,吸引着众多消费者的目光。走进超市的货架,你会发现不少果汁饮料标着“不添加蔗糖”,乍一看,似乎是注重健康人士的福音;再看那些酸奶,“零添加防腐剂”的字样也十分吸睛。然而,事实真的如这些宣传语所说的那样吗?实则不然,很多所谓的“零添加”不过是商家的营销噱头,背后隐藏着诸多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零添加”概念的滥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和对天然、健康食品的追求心理。在消费者的认知里,添加剂似乎总是和不健康、不安全挂钩,而“零添加”就等同于纯天然、高品质。但实际上,食品添加剂在现代食品工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们经过了严格的风险评估,在合规使用的情况下,不仅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反而能够改善食品的品质、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就像防腐剂可以防止食品变质,让我们能在更长时间内享受到安全的食品;甜味剂则可以满足人们对甜味的需求,同时减少糖分的摄入,对于一些糖尿病患者或需要控制糖分摄入的人群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这种滥用行为也导致了严重的不正当竞争。一些企业为了在市场中脱颖而出,过度依赖“零添加”的宣传,而不是在产品品质和创新上下功夫。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也让那些真正注重品质和研发的企业陷入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比如在酱油市场,某些主打“零添加”的品牌,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将“零添加”与高品质划等号,暗示其他未标注“零添加”的酱油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使得消费者对未标注“零添加”的酱油产生不信任感。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其他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跟风推出“零添加”产品,增加了生产成本和营销成本,却忽视了产品本身的品质提升。
从法规层面来看,“零添加”这一说法一直缺乏明确的法规依据和统一的标准。这就使得企业对于“零添加”的解释和使用非常随意,有的声称“零添加”是指不添加某种特定的添加剂,而其他添加剂依然存在;有的则将“零添加”作为一种纯粹的营销手段,即使产品中添加了多种食品添加剂,也在包装上堂而皇之地标注“零添加”。这种缺乏规范的情况,不仅让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感到困惑,难以判断产品的真实质量,也给监管部门的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此次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零添加”“不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对于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中规定的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或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也不得使用“无”“不含”等词汇及其同义语进行声称,可谓是直击要害。这一举措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正确地了解食品标签信息,不再被这些模糊且容易误导的宣传所左右,从而更科学、更自主地选择食品。当消费者不再被“零添加”的噱头所迷惑,就会更加关注食品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了解食品的真实属性,这也有助于消费者提高对食品知识的认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常常会为计算保质期而烦恼。以前,食品标签上大多是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时长,比如生产日期是“2024年10月1日”,保质期写着“12个月”,消费者就得自己在心里默默计算食品什么时候到期,这对于忙碌的现代人来说,实在是有些麻烦,稍不注意就可能算错。有时候,在超市里匆忙购物,根本没时间仔细计算,很容易就买到临近过期的食品。
而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实施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极大改善。新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需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示保质期的到期日。以后我们在食品包装上看到的保质期信息,会直接显示为“保质期到期日:2025年10月1日”这样清晰明了的形式,消费者一眼就能知道食品什么时候过期,再也不用费脑筋去计算了,这无疑为我们的购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让我们能更轻松、更放心地选择食品。
新标准还规定,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食品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这一规定不仅与国际标准接轨,也给食品企业带来了一定的便利。对于企业来说,减少了部分食品生产日期的标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省包装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这也促使企业更加注重食品保质期的精准把控和稳定性试验,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的质量安全。
为了避免食物浪费,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新标准还与国际接轨,规定食品生产者可根据食品属性、食用特征等自愿标示预包装食品的“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消费保存期长于保质期,在该期限内,食品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障。如果消费者购买食品后没有在保质期内吃完,可以选择在消费保存期继续食用,有效减少食品浪费的发生。不过,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定要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食品,不恰当的贮存会缩短食品保质期,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比如,一些需要冷藏保存的食品,如果放在常温下,很可能会加速食品的变质,即使在消费保存期内,也可能无法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品质。
营养标签就像是预包装食品的“营养说明书”,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成分和特性的重要窗口。在这次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营养标签的内容迎来了一次重要升级,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性标示内容从原有的“1+4”基础上增加为“1+6”。在原来必须标示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这5项基础上,又新增了饱和脂肪(酸)和糖两项内容。
这一变化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居民面临着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发的严峻形势,而高盐、高脂、高糖等不合理膳食是导致这些慢性病的重要危险因素。以前,消费者想要判断食品中的糖分和饱和脂肪含量,往往需要费一番周折。就拿判断糖含量来说,部分消费者会通过营养成分表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来间接判断,然而碳水化合物并不完全等同于糖,它还包含淀粉、膳食纤维等成分,这种判断方式并不准确。如今,将糖和饱和脂肪(酸)纳入强制标示范围,让消费者能一目了然地了解食品中的这些关键营养成分含量,从而更科学地选择食品。比如对于有高血糖困扰的人群,在购买食品时就能直接关注糖的含量,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还要去猜测和估算。
饱和脂肪(酸)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它除了构成人体组织外,主要功能是提供能量,但过量摄入会影响血脂水平,导致血清胆固醇升高,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心脑血管疾病等的发病风险。世界卫生组织以及《中国居民膳食指南》都建议饱和脂肪酸的摄入量应低于膳食总能量的10%,《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更是建议儿童青少年(4-17岁)饱和脂肪酸摄入量应低于膳食总能量的8%。通过强制标示饱和脂肪(酸),能更好地引导消费者尤其是儿童青少年控制饱和脂肪的摄入,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此次标准修订还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提示语。儿童青少年时期是口味形成和饮食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持续上升,6岁以下儿童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为6.8%和3.6%,6-17岁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为11.1%和7.9%。通过在食品包装上明确提示,能引起家长和儿童青少年对盐油糖摄入的重视,从小培养清淡的饮食习惯,降低慢性病的发生风险。
为了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营养标签,新标准还允许企业采用图形、文字等方式对营养标签进行补充说明。比如企业可以用消费者熟悉的油和盐替代脂肪和钠,用“卡”替代“千焦”,还可以使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宝塔图形和核心推荐条目来宣传合理膳食和“三减”。这一系列举措,都旨在推动消费者践行“三减”(减盐、减油、减糖)的健康生活方式,助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在当今社会,食物过敏已经不再是一个小众问题,而是逐渐成为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领域中备受瞩目的焦点。近年来,我国食物过敏率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已然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全球有1.75亿成年人以及6-8%的婴幼儿和儿童受到食物过敏的困扰,而在我国,20年间儿童食物过敏率大幅增长,从3.5%上升为11.1%,增长了3.2倍。食物过敏对过敏者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产生着严重的影响,轻微的过敏可能只是引起皮肤瘙痒、皮疹等不适症状,但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比如过敏性休克,若不及时治疗,后果不堪设想。
此次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一大亮点,就是将致敏物质标示相关条款由推荐性变为强制性。需要强制标识的过敏物质共有八大类,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如榛子、开心果、腰果、核桃、杏仁、碧根果、巴西坚果、夏威夷果、扁桃仁等)。
对于过敏人群来说,这一规定无疑是一道重要的保障。在以往,虽然部分食品也会标示致敏物质,但由于缺乏强制要求,很多食品并没有进行明确标示,这让过敏人群在购买食品时总是提心吊胆,生怕误食含有致敏物质的食品。比如,一些对牛奶过敏的人,在购买饼干、蛋糕等食品时,若食品标签上没有明确标示是否含有乳制品成分,他们就很难判断自己是否可以食用。现在,有了强制标示的要求,食品生产者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过敏人群在购买食品时,只需仔细查看食品标签上的致敏物质提示信息,就能轻松判断该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大大降低了误食致敏食品的风险。这不仅能让过敏人群更加安全、放心地选择食品,也体现了对特殊人群的关怀,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权益。
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科技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就连食品标签也迎来了数字化的变革。此次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纳入了数字标签要求,这一举措可谓是紧跟时代潮流,为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开辟了一条全新的便捷通道。
那么,数字标签究竟是什么呢?简单来说,数字标签就是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展示食品标签信息,消费者只需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轻松扫描食品包装上的二维码,就能获取丰富的食品标签信息。它就像是食品的一张电子“身份证”,将食品的各种信息清晰地呈现在消费者眼前。与传统的纸质标签相比,数字标签有着诸多不可比拟的优势。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数字标签极大地提升了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和体验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扰:传统食品标签由于版面有限,字体往往较小,对于一些视力不太好的老年人或者在光线较暗的环境下购物的消费者来说,想要看清上面的信息实在是一件难事。而数字标签则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没有标示版面的限制,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意放大页面,那些原本难以辨认的文字瞬间变得清晰可见。对于有视力障碍的人群或者在忙碌的生活中无暇仔细阅读文字的消费者来说,数字标签的语音识读功能更是一大福音。只需轻轻一点,手机就能将食品的相关信息以语音的形式播报出来,让消费者在不费眼力的情况下,也能轻松了解食品的各项信息。
数字标签还能以视频讲解的方式,更加生动形象地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息。比如,对于一些复杂的食品配料表或者营养成分的解释,通过视频讲解,消费者能够更好地理解,不再为那些专业的术语和复杂的数字而感到困惑。以一款酸奶为例,消费者扫描数字标签二维码后,不仅能看到常规的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还能通过视频了解到这款酸奶的奶源来自哪里、采用了何种先进的发酵工艺、不同营养成分对人体健康的具体益处等内容,这种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展示,让消费者对食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而能更加科学、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对于食品企业而言,数字标签也带来了诸多好处。一方面,数字标签便于维护,有助于提高企业食品标签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率。在传统的标签管理模式下,一旦食品的某些信息发生变化,如配料调整、保质期更新等,企业就需要重新设计、印刷标签,这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还容易出现错误。而数字标签则可以通过后台系统轻松进行修改和更新,大大节省了企业在标签管理方面的成本和精力。另一方面,数字标签还能有效利用其数字化的特点,开展更为丰富的信息传递。企业可以在数字标签页面上展示产品的品牌故事、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控措施、消费者的评价反馈等内容,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和认同感,提升品牌形象。
从监管层面来看,数字标签也为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有助于提升监管效率。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数字标签系统,实时获取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迅速追溯源头,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比如,当某批次食品被检测出质量问题时,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数字标签快速查询到该批次食品的生产时间、生产地点、原料供应商、销售渠道等详细信息,及时召回问题食品,防止其进一步流入市场,减少对消费者的危害。
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在2023年启动了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超过400款预包装食品应用了数字标签,涵盖了乳制品、饮料、包装饮用水、方便食品、肉制品、植物油、糖果等多种消费者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类别。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标准的逐步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数字标签将会在食品行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成为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重要方式,为我们的食品安全和健康生活保驾护航。
婴幼儿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他们的饮食安全和营养需求备受家长们的关注。此次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婴幼儿食品标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优化,体现了对婴幼儿群体的关怀,也让家长们更加安心。
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方面,新标准新增了生酮配方、防反流配方、脂肪代谢异常配方、高能量配方、蛋白质组件、中链脂肪组件6个产品类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为患有特殊疾病或医学状况的宝宝量身定制的“食品”,对于那些不能食用母乳或者普通配方食品的婴儿来说,它是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营养来源,对其正常生长发育起着至关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新增的这些产品类别,主要服务于患有难治性癫痫、生长发育迟缓、脂肪酸代谢吸收障碍等特殊医学状况的婴儿,同时也覆盖了部分罕见病的婴儿群体。以生酮配方为例,它是专门为患有难治性癫痫的婴儿设计的,通过调整脂肪、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供能比例,使婴儿体内产生酮体,从而达到控制癫痫发作的目的。这些新增的产品类别,为有临床需求的婴儿提供了更科学、更安全、更适宜的选择。
在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上,新标准扩大了适用范围,适用于6到36月龄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谷类辅助食品。在产品分类上,特别区分了“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和“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的类型,明确包括即食状态的产品,这为家长们针对性地选择婴幼儿辅食提供了更多便利。在原料选用方面,新规规定不可使用蜂蜜,这是因为蜂蜜中可能含有肉毒杆菌芽孢,婴幼儿的肠道菌群尚未发育完全,食用蜂蜜后肉毒杆菌芽孢可能在肠道内繁殖并产生毒素,导致中毒。同时,相关添加糖的限量也被重新定义,确保婴幼儿的健康安全不受威胁。在营养成分优化上,考虑到中国婴幼儿普遍贫血的现状,标准将维生素C作为基本营养成分,并规定其上限值,这有助于提升铁的吸收率。此外,维生素B1和钙的上限值也进行了新增,并相应地修订了相关产品的营养指标。在微生物相关要求方面,强调了即食谷物辅助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这对于保障婴幼儿食品的安全和质量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标准同样有不少亮点。在产品品类上,将婴幼儿颗粒状罐装辅食的品类扩大到颗粒片(块)状罐装辅食,即1岁以下较大婴儿的辅食产品形态大小小于5毫米,而针对1岁以上幼儿的产品形态大小不再做要求。这样的调整,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的进食需求,锻炼他们的啃咬和咀嚼能力,促进口腔肌肉的发育,为后续适应家庭饮食奠定基础。在原料范围及要求上,动物性来源原料范围增加了虾肉和动物肝脏,同时明确不应添加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在理化指标上,将原标准中“表2理化指标”表述形式替换为文字形式,避免与原标准术语定义中的产品形态分类不一致现象,还增加了鱼肉来源产品的组胺限量要求。在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限量方面,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原则》要求,对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引用通用标准,其中铅的限量要求统一调整为婴幼儿辅助食品≤0.2 mg/kg,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此次卫健委发布的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亮点纷呈,从多个维度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对消费者和食品行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禁用“零添加”用语,让食品宣传回归真实,避免消费者被误导,引导市场竞争回归产品品质本身;保质期新标,以更直观的方式呈现,方便消费者判断,减少食物浪费;营养标签升级,为“三减”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国民健康;致敏物质强制标示,保障特殊人群的饮食安全;数字标签时代的到来,为消费者带来全新的信息获取体验,也为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便利;婴幼儿食品标准优化,为婴幼儿的成长提供更专业、更安全的保障。
这些标准的实施,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健康权,也为食品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它们促使食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注重产品创新,推动整个行业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同时,这也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致力于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的决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关注度的不断提高,相信未来食品安全标准还会不断完善和细化,食品安全监管也会更加严格和科学。我们期待在标准与监管的双重保障下,食品行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安全、健康、美味的食品,让我们的餐桌更加放心,让“舌尖上的安全”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