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孙权时李信纯,襄阳纪南人也。家养一狗,字曰黑龙,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忽一日,于城外饮酒大醉,归家不及,卧于草中。遇太守郑瑕出猎,见田草深,遣人纵火爇之。信纯卧处,恰当顺风。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获免主人大难。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俄尔信纯醒来,见犬已死,遍身毛湿,甚讶其事。睹火踪迹,因尔恸哭。闻于太守,太守悯之曰:“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即命具棺椁衣衾葬之。今纪南有义犬冢,高十余丈。
【翻译】
三国时代,孙权在位时(公元229—252年),襄阳郡纪南城里有个人叫李信纯。李信纯家里养了一条狗,取名为黑龙,他非常宠爱这狗,走路、入座都带着狗,吃饭也会分给狗吃。忽然有一天,他在城外喝醉了,还没走回家,就因为醉酒在草丛里睡着了。刚好碰到太守郑瑕出来打猎,看到田野里的野草很高,就派人放火烧草。李信纯躺的地方,恰好是顺风方向。狗看见火烧过来,就用嘴拖他的衣服,李信纯一动不动。他躺着的地方挨着一条小溪,有三五十步远,狗就跑过去,冲进溪水里浸湿身体,再跑回李信纯躺的地方。在他的周围来回跑动,把毛上的水洒在地上,避免主人被火烧死。因为这样取水实在太累了,最终狗累死在主人的旁边。一会儿,李信纯醒来,看见狗已经死了,全身毛都湿了,感到很惊奇。他看到了火烧的痕迹,因此悲痛大哭。这事被太守听见了,太守很怜悯这条狗,说:“这狗的报恩胜过了人!人如果不知恩图报,怎么比得上狗呢?”于是,太守就叫人准备了棺椁衣服,把狗像人一样埋了。至今,纪南城还有义犬冢,高达十多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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