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农机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根据中国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阜阳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机部门实际,现就农机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落实,结合任务分解,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周大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二毛(副局长)
李三毛(副局长)
卫四毛(副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三保(办公室主任)
马松威 (办公室副主任)
吴崇旺 (办公室副主任)
侯玉福 (专职司机)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农机系统涉及有公务车的单位:局机关、下属单位。
(二)治理内容:按市“两办”印发的文件要求落实,即: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违反中央、省、市、县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超出中央、省、市、县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即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及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的车辆。
4、摊派款项购车,即向下属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即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6、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5月下旬)
成立农机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安排部署本系统内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 清理纠正(5月下旬至8月中旬)
1、登记自查(截至5月底),由局办公室对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公务用车登记,填写《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将填写《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于5月底前上报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