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农机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根据中国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阜阳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机部门实际,现就农机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落实,结合任务分解,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周大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二毛(副局长)
李三毛(副局长)
卫四毛(副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三保(办公室主任)
马松威 (办公室副主任)
吴崇旺 (办公室副主任)
侯玉福 (专职司机)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农机系统涉及有公务车的单位:局机关、下属单位。
(二)治理内容:按市“两办”印发的文件要求落实,即: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违反中央、省、市、县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超出中央、省、市、县公务用车排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