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 管理权限
1、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命。
2、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考察同意后,由总经理聘任。
3、有关财会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4、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a、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b、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C、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d、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e、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f、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g、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h、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i、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条 员工录用
1、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订《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