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购买全解析
人吃五谷杂粮,就会生世间百病,而一旦生了病,就需要就医。但现在医药费居高不下,随便去门诊看一下抓点药,动辄就要几十块钱;若再住上十天半月院,好几千块钱就搭进去了;倘若再不幸,碰上个什么大病,譬如肾病、癌症的,动一次手术就得好几万甚至几十万,这对大多数工薪家庭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
怎么缓解咱工薪族的看病压力?小算盘为你支一招,对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老百姓来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是最佳的选择。今天,就让小算盘详细地给大家介绍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常识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是由个人自愿参保的。目前成都市现行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包括补一、补二和补三。补一主要适用于减轻职工住院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风险,补二适用于减轻职工患慢性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风险,而补三则适用于减轻职工在基本医疗报销后承担的医疗费用的风险。
●哪些人可以买?
今年11月1日调整后的文件规定,以下三类人群可以参与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1.在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社保和医保的人;
2.基本医保关系在成都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包括了大成都的概念;
3.参加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
●如何买?
符合参保范围的三类人员,需要办理下面的手续:
1.基本医保关系在成都市社保局的人员,凭身份证、社保卡到成都市社保局直接购买。
2.基本医保关系在成都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凭各区(市)县参加基本医疗的证明、身份证到成都市社保局直接购买,比如在金牛区办理了社保和医保的人员,必须凭身份证、社保卡以及社保机构开具的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到成都市社保局可以办理。
3.参加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由单位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
●住院后怎样报销?
1.查看所购买的保险是否已经生效
成都市各补充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如下
补一:办理手续之日起12个月以后住院的;
补二:办理手续之日起12个月以后住院的;
补三:初次参加保险缴费满6个月以后。
2.在60天内到市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生效后,在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点住院,一次性住院治疗出院之日起,参保人员应于6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补充医疗保险单(补三凭缴费单),以及出院证、住院费用收据、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结算表(参加省和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还须持省和所属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情况证明,以及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申报手续,逾期则不予报销。相关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报销。
3.不予报销的范围
有一些是属于不予报销的范围,分别是:
异地安置人员以及因探亲、休假、因公出差等原因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医疗机构(指未与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
康复疗养、康复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不属于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未生效期限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在对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之后,补一、补二、补三,我们究竟该买哪一种呢?下面,我们就把1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文件给大家进行详细的解读。
三种住院险请你对号入座
补一适合于患重大疾病的人
●特点:适用于减轻职工住院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风险。一次性缴费,终身有效。
●缴费:
1.以份为单位进行购买;
2.每一份缴费标准为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乘以5%,按照2004年职工平均工资14638元计算,缴费为731.9元。
3.年龄在55周岁以上者,每超过1周岁加收10元,比如购买之日已经年满57岁,那么缴费标准将加收20元。
●报销:
报销前提:初次参加本补充医疗保险满12个月;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报销标准:属于报销范围内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减去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自费项目以及自负费用外,余下部分报销30%,最高报销额为5万元。
●提醒:本补充医疗保险可同时购买多份,每次报销只能使用1份保单,每份保单也只能使用1次。
●新政策变化:
1.取消了50人以上的团购优惠,主要是为了避免部分中介机构从中渔利。
2.降低了个人缴费标准,缴费系数从5.5%统一成5%。
3.补一与基本医疗保险、其他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金额之和大于一次性住院报销总额时,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举例(没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
假如一名50岁的职工,购买补一满1年后,最近生病住了3级医院,发生一次性住院医疗费3万元。上年的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现在,让我们来算算这名职工能够报销多少钱。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为:(30000-8084×12%)×[(75+50×0.2)/100]=29029.92×85%=24675.43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公式=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不同而比例有所调整)—自费—自负费用)×[(75+年龄×0.2)/100]}
2、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应负担的费用为:(30000-24675.43)=5324.57元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之一的报销金额为:(30000-14638)×30%=4608.6元
4、通过基本医疗与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之一的组合报销,个人应最终负担的费用为:30000-(24675.43+4608.6)=715.97元
5、算下来,这名职工这次住院实际负担的715.97元占医疗费用总额的2.39%。
适合人群:由于补1报销的门槛较高,这对大病能够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同时购买了补1,如果一直不用,还一直都有效,因此这对所有人群都适用,购买1份补1应该很值得的。
补二适合于患慢性疾病的人
●特点:适用于减轻职工患慢性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风险。一次性缴费,终身有效。
●缴费:1、以份为单位购买,每份1000元。
2、年龄在55周岁以上者,每超过1周岁加收20元。比如购买之日已经年满57岁,那么缴费标准将加收40元。
●报销:
报销前提:初次参加本补充医疗保险满12个月;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报销标准:属于报销范围内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3个月平均工资时,每份保单可按以下标准报销一次医疗费:缴费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可报300元;满3年不满6年的,可报400元;满6年不满9年的,可报500元;满9年不满12年的,可报600元;满12年不满15年的,可报700元;满15年的,可报2000元。
●提醒:办理多份保险的,可以同时使用,一次最多可报销1万元。每份保险每报销1次后,下次报销减少5%,最多减少不超过40%。参保人员应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手续。
●新政策变化:
补二与基本医疗保险、其他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金额之和大于一次性住院报销总额时,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举例(没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
刘小姐2000年6月购买了5份补充保险二,2005年6月其28岁时发生一次性住院费用7000元(三级医院),用基本医疗保险和补二能够报多少?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为:(7000-8084×12%)×[(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