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
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士地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
《一) 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二) 征税面比较
《三) 实行超额黑进税率
《四) 按行按次征收
三、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和课税基础
、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
房地产) 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
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判断题,外商投资企业不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错。无论法人与自然人,内资企业与外次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只
要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戎物并取得收入,均是土地增信税的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及征收对象
《一) 征税范围包括,
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
《二) 征税范围的界定
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判定标准
1、必须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附阁物的行为征税-
2、必须是对国有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