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xx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能源、xx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xx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定义
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
职责
造价中心
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
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
财务部
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
工作阶段
组织
工作内容
参与配合
阶段性文件
竣工验收
项目管理
单位
工程完工后,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等进行验收。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验收单
编制结算报告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竣工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整的结算报告并报送项目实施单位。
结算报告
审核结算报告(初审)
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编制并承包方核对甲供材料。
施工单位
结算通知单、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工期违约责任处理意见表、甲供材料清单
审核结算报告(复审)
项目管理
单位
审核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结算报告,并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核意见。
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
结算通知单、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工期违约责任处理意见表
项目管理单位
审核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结算报告,并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核意见。
各单位、在建矿井、施工单位
结算通知单、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工期违约责任处理意见表
核定甲供材料清单及工程扣款
财务部
核定甲供材料清单、扣除各项应扣款项
施工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
甲供材料清单、各项扣款清单
竣工结算审查
造价中心
审查竣工结算并出具竣工结算书(包括一审、二审)
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结算审批单、竣工结算造价清单
竣工结算审查
xx集团造价中心或外审单位
对竣工结算进行三审
造价中心/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结算三审意见
审批程序
能源集团造价中心负责人
对竣工结算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工程结算审批单
能源集团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对竣工结算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工程结算审批单
能源集团主管基建副总裁
基建副总裁对竣工结算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工程结算审批单
xx集团造价中心负责人
对竣工结算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工程结算审批单
xx集团造价中心分管领导
对竣工结算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工程结算审批单
支付工程尾款及保修金
财务部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及保修金
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法务部
工程尾款支付手续及工程保修金付款会签单
管理内容
竣工验收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相关单位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及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结算报告;结算报告应包括编制说明、竣工图、结算书(附电子版)及与价格调整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协议等。
竣工结算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甲供材料、甲替乙供材料领用及出入库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是否齐全,乙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其它资料是否符合本制度相关规定等。其中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审结,初审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转造价中心。
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送交的全套结算报告资料及《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后,负责对该施工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还有无工程遗留问题等,是否符合结算相关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根据审查结果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上述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复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工程竣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其它资料是否符合结算管理制度规定等,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复审意见。
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照以上流程负责对各单位技改、大修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甲供材料的审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承包单位在此单位工程上实际使用的甲供材料的规格、数量是否齐全、属实,并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的相应审查意见栏中填写审查意见。项目实施单位审核后将甲供材料清单及相关手续转财务部进行复核,财务部复核完毕将甲供材料相关资料转回项目实施单位。
审核工程结算报告
造价中心在接到项目管理单位转送的结算报告后,进行结算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
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设备、材料是否按合同规定计价;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预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甲供材料、设备是否合理扣减(实际使用量与应使用数量)。
合同、变更之外的增减事项依据是否充分;乙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
实际做法或成果与竣工图纸的差异。
造价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按现场实际情况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补充取证单》形式进行回复,项目管理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报造价中心形成结算依据,此表单与其它有效竣工结算资料具有同等效力。
竣工结算资料内容不全。
提供的结算资料表述不清。
竣工结算资料缺失。
造价中心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或现场情况有异议,需进一步澄清的。
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不明确需进一步说明的。
需明确工期违约时间及违约金额的。
竣工结算资料无原件,需确认复印件内容真实性的。
造价中心将审定后的结算意见通报施工单位,结算双方在结算资料上签字盖章后,由造价中心将结算资料转交xx集团造价中心/外审单位进行三审,三审确定后,经审批生效后转财务部。
对于竣工结算阶段部分需要现场核定的工程量,由造价中心牵头,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进行现场核定,并形成书面记录,参加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
施工过程中材料以小代大、减少工程量的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偷工减料,此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施工过程中材料以大代小、增加的工程量一律按原设计图纸进行核算,增加的工程量不予结算确认。
工程结算审核规定
预算审核人员收到工程结算资料后,必须按照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先行独立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后将结算资料转交复审室进行二审,二审结束后由xx集团造价中心/外审单位进行三审并形成最终结算意见。
各类应扣款的核定、扣除
财务部核实实际发生的水电费、机械使用费单据和罚款及各类应扣款单据,核定工程应扣款额。
竣工结算的审批
竣工结算完成后由造价中心填写《工程结算审批单》,经造价中心负责人、造价中心分管领导及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和xx集团造价中心负责人、xx集团造价中心分管领导根据竣工结算报告的审定意见和扣款意见进行审批,结算审定书生效。
工程尾款的支付
财务部按照合同约定及公司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支付工程尾款。
工程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保修金的支付根据《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对于各单位职责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审核责任单位承担。
附则
本制度由xx能源造价中心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件一: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
附件二:工程结算审批单
附件三:竣工结算造价清单
附件四: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
附件五: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补充取证单
附件六:工期违约责任处理意见表
附件一:
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
致造价中心:
项目 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资料已经经过审查,完全符合办理结算的条件,请造价中心安排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基本情况说明
承包方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实际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
二、工程情况说明
1. 合同签证变更之外的增减款事项:
2. 工程遗留问题、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