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启动, 这是广大
纳税人在完成会计年报后对企业所得税的全面汇算。 小编将
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变化点整理、解读,以帮助广
大纳税人更好地完成该项工作。
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再需要报批
从 2011 年度起,企业发生的各类财产损失不再需要主
管税务部门的审批,而由企业自行申报后在税前扣除。但需
要注意几点: 一是财产的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
预付款项 ( 包括应收票据、各类热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 )
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
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 (权
益) 性投资。二是企业自行申报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
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 )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
常损耗; (三) 企业国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
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 ) 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
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 ) 企业按照市场公
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
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除上述外的资
产实行专项申报。企业未向主管税务部门中报的财产,不得
税前扣除。三是企业申报时必须按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据材
料。 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
部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
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
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
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
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
任的声明。
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必须备案
除少数项目外, 企业对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在 2011
年度享受优惠政策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向主管税务部门申
请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实行自行申报而不
需备案的优惠政策有: 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
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
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小型微利企业 ( 20%
税率含减半征收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的,必须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资料,提请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在登
记备案出具书面告知书后, 由纳税人执行. 具体的备案资料,
请询问主管税务部门。实行自行申报或备案后,纳税人实际
经营情况不符合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
优惠的,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不必纳税
2011 年,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
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应作为不征税收
入,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不缴
纳的财政性资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 (一) 企业能
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 财政部
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
办法或具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