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启动, 这是广大
纳税人在完成会计年报后对企业所得税的全面汇算。 小编将
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变化点整理、解读,以帮助广
大纳税人更好地完成该项工作。
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再需要报批
从 2011 年度起,企业发生的各类财产损失不再需要主
管税务部门的审批,而由企业自行申报后在税前扣除。但需
要注意几点: 一是财产的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
预付款项 ( 包括应收票据、各类热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 )
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
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 (权
益) 性投资。二是企业自行申报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
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 )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
常损耗; (三) 企业国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
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 ) 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
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 ) 企业按照市场公
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