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保密协议
第一条“本医院为保守商业秘密, 尊重并保护员工的隐私, 促进同事间和谐相处,
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科室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狐, 不评论他人薪
资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认同的精神。
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医院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
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 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扣划
个月的年终奖或半月的效益奖,层犯者另调他职,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2. 探询他人菜资者,扣罚 50 元/人次。
3. 吐露本身薪资者扣罚 100 元/人次, 如因而招营是非者扣罚 200 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