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赔偿
5案例. : 小赵和小李于 XX年4月 15 日一起入职天津
某公司,月薪人民币 4000 元 ,劳动合同 赔偿。劳动合同每
年一签 ,XX年4 月 15 日,公司与小赵又签订了一年期限的
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自XX年4月15 日至XX年4月14日。
而小李则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被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现在
他们有一些疑惑,自己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
问题 1: XX年4月14 日,劳动合同期满, 公司决定不
再续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向小赵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何
支付?
问题 2 : XX年 3 月 30 日,即劳动合同期满前,公司违
法强行与小李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
5律师分析J : 对于问题 1 ,劳动部 1995年8月4日发
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 :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
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
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合同范本《劳动合同 赔偿》但《劳
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
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的,按一年计算 ; 不满太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
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法施行
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
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公司与小赵的劳动合同于 XX 年 4
月 14 日终止, 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