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名称和地点。
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竣工的日期。
造价。
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取费标准。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互相协作事宜。
⑾ 违约责任。
(6) 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