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规章制度
一、 总则
1工 为规范我校新生的军事训练工作,更好地完成军事训绑任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
军事课教学大网》和上级部门关于学生军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军训工作的
实际,制定本规定。
2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为学生的必修课,未取得学分的,不准毕业。
3军事技能训练一般安排在一年级新生入学时进行,训练时间为 14 自 21 天。军事技
能训练的科目一般包括队列、内务、军事知识、实弹射击等-
4军事技能训练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学分为1 个学分。军事技能训练课教学结束,
学生个人作出书面小结,经考核合烙,评定成绩,送教务处及各系登记,归入学生档案
5军事技能训练由学校人武部组织,六请驻遵部队承训,军地双方窗切协作共同完成
训练任务.
二、章军训考其
6. 学生要根据军训教学安排,按时参加军事科目的训练,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候,
未经批准不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以旷课论处《每天计 8 节课),给予纪律处分或转入
下一年度补训。
了. 因健康原因不能参加当年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须在开训前持医院的证明,申请组
训。缓训申请经系领导批准,报军事教研室同意后方能缓训.
8,因身体残疾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军训的应由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系领导同意,
报军事教研窜批准,可以免训部分项目,但须列席劳观训练。
9,军事技能训练闭间,因才不能继续完成训练科目的学生,经军事教研窜批准后,可|
转入下一年度补训-
10,军训期间学生因病、因事、因公不能参训和到课者,均须事先请假,并履行请假手
续:
《1) 请病假须持医院的诊断证明,当班医生的建议休假条;请事假须有充分理由-
《2) 请病必须按审批权限请俊,按时归队销俊。请假一日以内,且不出校门的,由军|
训连指导员批准并通知连长:请假一日以上, 或离开学校时, 必须由营教导员批准;离校三天
以上的,由营教导员提出意见,并报军训团领导批准,
11. 考勤实施由任课教员,连指导员负责落实,并在本课程或军训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