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
领取表药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袁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
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
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的
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